小鹿 - 分卷阅读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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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站在桌旁,他把程廷礼狠狠摁在了桌子上。程廷礼也是衣裤全开的模样,上半身仰卧在桌面上了,两条腿却还长长的拖在地上。小鹿柔顺冷漠得太久了,所以此刻他气喘吁吁的望着小鹿,发现暴怒的小鹿竟也别有一番诱惑力。
    于是他一边喘息,一边抬起一条腿,用大腿内侧轻轻磨蹭了小鹿的腿,又用微颤的声音低低笑道:“宝贝儿,你真可爱。来,来,干了我吧。”
    小鹿听了这话,登时狞笑了:“你讥讽我?”
    他眼睛都红了,一刹那间,灯光下的程廷礼也骤然失去了身份与意义,纯粹只是一具白皙赤裸的肉体。不由分说的把程廷礼翻过来反剪了双手,小鹿把手摸向对方半退的裤腰,抽出皮带将程廷礼的双手紧紧捆绑了住。随即一把将程廷礼掀翻在地,他低下头,开始去解自己的腰带。
    程廷礼喘着粗气趴在地上,衬衫向上卷到胸口,裤子则是凌乱的缠着小腿。小鹿抽出自己的皮带对折了,一双眼睛紧盯着对方的屁股。
    然后他一言不发的举起皮带,对着程廷礼就抽了下去!
    一声脆响过后,程廷礼大声呻吟着开始躲闪,一边扭动着滚向屋角暗处,他一边搓动着腕子想要挣开皮带的束缚。而小鹿一步一步的跟着他,每走一步,便弯下腰抽他一皮带。皮带落在脊背和腰臀上,每一下都是结结实实不留情。程廷礼一直翻滚着退到了墙角,两只手分明已经从身后的皮带结中挣出来了,却是既不反抗也不呼喊。只像被打怕了似的,缩在角落里喃喃哀求:“小鹿,小鹿,别打了,过来,用你的嘴,用你的手,给我一次。然后我会让你安安静静的过一夜。快,快点儿……”
    小鹿扔下了皮带,知道自己从此就没有干爹了。
    弯腰把程廷礼拖出来推倒在地,他蹲下来握住对方那根滚烫的器官,开始没轻没重的揉搓。程廷礼显然是疼了,然而疼得很亢奋。摸索着抓住了小鹿的前襟,他唔唔的哼着拼命抬头,想要去亲吻对方的嘴唇。然而小鹿腾出手狠捏了他的下颌,随即向他张开的嘴里啐了一口唾沫。
    然后掐着他的脖子用力向下一搡,他感觉程廷礼猛的向上一挺,手中的器官顺势鼓胀了,温暖的液体一股一股的流到了他的手指上。
    这一场混战,对于两个人,都是一场痛快淋漓的发泄。
    程廷礼在地上躺了一会儿,末了微微喘着坐起了身。小鹿捡起腰带重新系了上,同时听程廷礼有气无力的说话:“去,让他们送点酒过来。”
    小鹿推门向外传达了命令,门外的青年忍笑看他,不知道他方才使了什么手段,会让程将军叫得像哭。
    片刻之后,酒和杯子全送来了,酒是一瓶,杯子是两只,整整齐齐的摆在大托盘里。小鹿用脚踹上房门,然后把托盘往台球桌上一放,拎起一瓶酒和一只玻璃杯走向了黑暗处。
    黑暗处是看不清人的,只能是凭着感觉寻找。小鹿一屁股坐在了程廷礼身边,拔下瓶塞给他倒了一杯酒。程廷礼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又清了清喉咙:“你不喝点儿?”
    小鹿一摇头:“我不爱喝。”
    程廷礼连着喝了半瓶烈酒,此刻的酒精与方才的极乐混合了,让他有点恍惚。侧身依靠向了旁边的小鹿,他忽然梦游似的开了口:“小鹿,别离开我。”
    小鹿没言语,也没看他。
    他用肩膀蹭了蹭小鹿,声音有些可怜:“我错了,别离开我。”
    小鹿感觉他这话来得不大对劲,扭头看了他一眼,可是又看不清他的神情,只听他带着醉意低声叹息:“一眨眼的工夫,我就老了。我早就说过,我老了之后也不会难看,倒是你,你那长相不禁老,你信不信?年轻的时候,我巴结你,等到老了,就该轮到你巴结我了,你信不信?”
    小鹿攥住酒瓶颈子,仰起头灌了一口酒:“你认错人了,我是他儿子!”
    程廷礼转向他,将一根手指竖到了唇边:“嘘……”
    然后歪着脑袋枕了小鹿的肩膀,他自顾自的继续说道:“你死了,可是你儿子还在。他比你年轻,比你漂亮……”
    小鹿将酒瓶举到他的头顶,将一瓶酒慢慢的淋到了他的头上。程廷礼仰起头张开嘴,闭了眼睛去喝那酒。喝了几口之后低下头,他缓缓倒进小鹿的怀里,开始无意识的嘿嘿发笑。
    小鹿把烂醉的程廷礼拖到了台球桌上。桌子非常的大,一半的面积便够他蜷缩着侧卧了。面对着小鹿喘息着,他的头脸衬衫全被烈酒打湿了,裤腰则是胡乱缠着大腿。下身器官软缩横垂了,正是没遮没掩。
    小鹿站在他对面,面前摆着整整齐齐一排台球。对准了对方的下腹部,他轻轻推出一只球。
    台球无声的滚过桌面,可惜得很,半路偏了方向。
    于是小鹿又滚出了第二只和第三只。这一回,它们全都正中了目标。
    小鹿无声的笑了笑,这一刻他感觉力量又回到了自己身上,暂时不吃药也可以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小鹿发现自己想要对付程廷礼的话,只有反守为攻一条道路。他不去压迫程廷礼,程廷礼就要来压迫他。而他尽管对男人有莫大的兴趣,也不再回避畏惧情欲,可是无论程廷礼在他身上做了多少水磨工夫,他也还是不喜欢乖乖的躺下当兔子。
    原因不在身上,在心里。他是断一阵子荷尔蒙药片都要疑神疑鬼的人,让他乖乖的趴下承欢,那等于要了他的命。自从回到了程廷礼身边之后,他几次三番的被人要命,死是没死,可那种痛苦也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尽的,如果能避免,还是尽量避免为好。
    程世腾有心无力、护不住他,不但护不住他,还跃跃欲试的总想从他老子手里分一杯羹,他老子倒是大方,竟然也默许了,大概是知道儿子吃不掉小鹿一块肉。小鹿先前总是贼心不死的想要找靠山,找不到靠山,至少要找个伴侣,兜兜转转的找到如今,他总算是死心了,不找了。
    死心也有死心的好,自己打自己的主意,别有一番清净利落。
    在阴雨靡靡的下午时分,程世腾进了小鹿的房间。小鹿正站在窗前向外看,闻声回头面对了他,因为是背着光,所以整个人成了黑影子,黑得几乎面目模糊。
    程世腾没说话,只站定了看着他。及至看够了,他大踏步的走到小鹿面前,抬起双臂拥抱了对方。微微低头吻住了小鹿的嘴,他很灵活的勾出了小鹿的舌头。轻轻含住了对方的舌尖,他津津有味的舔吮了许久。
    然后带着小鹿挪向大床,他用双手撩起了对方上身的衬衫,嘴唇轻轻巧巧的一路下移,最后结结实实的贴上了对方的胸膛。一边向下亲,他一边缓缓的跪了下去,两只手也顺势从脊背滑到了屁股。
    小鹿仰起头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动情,但是也能忍受。不是忍受小的,就是忍受老的,这便是他追求爱情的下场。愿赌服输,没有办法;只是,他禁不住再输了。
    因为前头工夫做得很足,所以在进入正题之时,小鹿并没有感觉到很疼痛,只是心里过不去那一道坎。身体被撑开侵入了,程世腾像连珠炮似的往他最深处撞,他起初是又恐慌又难堪;后来不恐慌了,只剩了难堪;再后来难堪也没了,他在程世腾的怀中出了很多汗,前头那根小东西微微的有一点硬,后头被程世腾一下一下顶着,顶出了前头一滴一滴透明的汁液。他开始一阵阵的颤栗,这是快活的颤栗,然而心中依然想要逃,因为看它不是个好快活,不是个男子汉该有的快活。
    事毕之后,程世腾压着他,还保持着交合的状态不肯分开。嘴唇凑到他的耳边,程世腾试试探探的开了口:“小鹿,假如我能带你远走高飞的话,你――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小鹿不假思索的一摇头。这问题是根本无需考虑的,因为他是彻底的不信任程世腾。
    程世腾沉默了良久,最后又道:“如果你改了主意的话,随时告诉我。我现在……总之我会想办法。”
    小鹿这时忽然开了口:“我想搬出去住。”
    程世腾一愣:“搬出去?”
    小鹿侧过了脸,望着前方答道:“对,给我找处房子,我搬出去。原来我有地方去,回来不过是暂住;现在我没地方可去了,又是这么个不当不正的身份,总这么住下去,也不是长久之计。”
    程世腾盯着他的侧影轻声说道:“那你岂不成了……”
    后头的话没说出口,因为感觉是侮辱了小鹿。再说小鹿是只可以往家领,不可以往外送的。他十八岁离开了自己,过了这些年,好容易又回来了,怎么还能再推出去?
    这时,小鹿轻声答道:“我就是。”
    然后他回过一只手,推了推压在背上的程世腾:“你下去,让我洗个澡。别让他看出我和你干过。看出来的话,他也非得要一次不可。他麻烦,我受不了他。”
    程世腾听了这话,心中却是一酸:“我不麻烦?”
    小鹿回头看了他一眼,看过之后,却是转向前方,意味深长的叫了一声:“大哥。”
    程世腾心里震了一下,知道小鹿这一声大哥,其实是在骂自己。
    小鹿越想越觉得自己必须离开这里――离不开程廷礼的手心,至少离开程廷礼的后宫。终日游荡在这座楼里,他像是被混沌空气堵塞了七窍,目不能视、耳不能闻。程廷礼在楼中布置出了一处小型的酒池肉林,触目之处,皆是声色,他也是声色的一部分,尽管副官们都尊称他一声鹿少爷,仿佛他比他们更高贵。
    这天夜里他枕着程廷礼的大腿,把这要求对着他又提了一遍――这一遍才是正经发表,在这个家里,儿子永远落在老子的下风,程世腾说一万句,敌不过程廷礼的一句。
    说这话时,他光着膀子穿了一条睡裤,程廷礼则是彻底的一丝不挂。性器横搭在大腿根上,紧挨着他的脸。他对这东西倒是不大讨厌,尤其程廷礼又总是把它收拾得干干净净,仅有的一点气味,也是它固有的。有时候他几乎有一点庆幸,因为程廷礼保持着一副年轻的好皮囊,让他即便心中没有爱意,也能敷衍对付着和对方肌肤相亲。
    听了小鹿的话,程廷礼低下头,借着灯光仔细看了看他的脸:“这是怎么想起来的?下边有人给你脸子看了?”
    小鹿一摇头:“没有,是我自己想搬。”
    程廷礼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这儿多好哇!”
    小鹿低声答道:“人多,看着眼乱。”
    程廷礼笑了:“事儿真多!”
    小鹿抬眼看着他,看他两鬓添了几丝白发:“行不行?”
    程廷礼垂下眼帘,显出了内双眼皮的长长痕迹:“那我要是想你了,怎么办?”
    小鹿看他笑眯眯的,又摆出了要和自己谈情说爱的架势,心中就有些烦躁。欠身向上探了头,他恶狠狠的反问:“你说呢?”
    程廷礼看了他这反应,不但不生气,反而像是很享受:“宝贝儿,我怕你自立了门户,会让我吃你的闭门羹。”
    小鹿向下枕回了他的大腿,两只眼睛依然盯着他:“我闭了门,你正好关门打狗。”
    程廷礼笑了:“你是小狗儿吗?”
    小鹿答道:“我是落水狗。”
    程廷礼微微张开了嘴,舌头随即在唇间一游,眼中有了垂涎三尺的笑意:“爱我吗?”
    小鹿看着他,没回答。
    于是程廷礼俯下了身,哀求似的又问了一遍:“爱我吗?”
    小鹿抬手拂乱了他一丝不苟的短头发:“你听我的话,我就爱你。”
    程廷礼拉下他的手,将他的手捂到了自己胸前,同时柔声说道:“哄哄我,你若是爱我,我就听你的话。”
    小鹿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一挺身坐起来,跪到了程廷礼面前。
    抬手将对方凌乱了的短头发向后捋去,他让程廷礼露出了饱满宽阔的额头。现在在他眼中,面前这人完全不是干爹了,不是亲人了。
    现在这人只是个男人,一个尚存几分青春痕迹的、还没衰老到令人不堪忍受的男人。
    闭上眼睛把嘴唇贴上对方的额头,小鹿深吸了一口气,这口气吸得很长,吸到最后有一点颤。程廷礼闭着眼睛昂起头,想当下是午夜梦回,疑似故人来。
    翌日清晨,程廷礼开始吩咐人去给小鹿安排房子。其实若是做起长远的打算,无需小鹿提出,他自己也感觉不能总把这孩子放在这里。他是常在这一处宅子里接人待客的,这里人多眼杂,并不算肃静;而他在张家口和平津之间来回跑,又不可能永远带着小鹿同行。既然把这孩子弄回来是要“养”的,那就按照规矩来,找个好地方把他养安稳了,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比什么都强。
    ☆、第一百一十二章
    小鹿如愿的搬了家。
    新家位于英租界,是一幢很幽静的二层小白楼,楼前楼后也有庭院,庭院不大,但是颇精致,有小丛的花与小丛的草,院门是雕花铁栅栏门,刷了黑油漆,衬着门后的小白楼与花草树木,颜色也是既分明又调和。
    这么好的房子,却显然是空了许久,尽管提前被仆人彻底的打扫布置过了,可小鹿在进门的那一瞬间,还是感觉此地人气稀薄,没有上一位住客的气味和痕迹。楼中凡是能够换也应该换的家具摆设,全被程廷礼下令换成了新货――新居配新人,也算成全了程廷礼的夙愿。
    当然也有美中不足,楼前楼后总有便装的保镖徘徊,小鹿是可以自由出入的,只是不可以走出保镖们的视野。
    程廷礼最近比较忙,在这处小白楼里过了一夜之后,翌日早早的就离去了。他前脚刚走,后脚便来了拎着蛋糕盒子的程世腾。大清早的,也不知道他从哪里买到了刚出炉的栗子蛋糕,把蛋糕直接送进了餐厅里,他在餐厅门口遇到了一张熟面孔――李国明。
    小鹿身边不能没有管事的人,这个人既得有眼色懂高低,又要够伶俐会跑腿,尤其是要能够体会程廷礼的心思,做程廷礼的耳目看管着小鹿。在程廷礼身边,这样的人真是太多了,但是既能称职,又能和小鹿搭上话的,似乎只有一个李国明。李国明没脸没皮笑嘻嘻的,同时又是十分的勤谨听话,在程廷礼眼中,宛如一条聪明的小母狗。这小母狗他留着没用,正好派给小鹿使唤;小母狗自己也很愿意,因为程廷礼已经连着半年多没碰过他了,他这个款式的青年在程廷礼这里不是很吃香,他自己琢磨着,这日子再过个一年半载,自己兴许就得被打发出去了。与其如此,不如换个地方,高枝这种东西,东家攀不成攀西家,跟着鹿少爷混一混,兴许也不错。
    李国明也是刚起床不久,做整洁利落的西装打扮,冷不丁的看见了程世腾,他当即停住脚步打了个立正,笑眯眯的招呼道:“大少爷早。”
    程世腾也从来不拿他当个人看,开口直接就问:“小鹿醒了吗?”
    李国明立刻答道:“大少爷您稍等,我这就上楼给您瞧瞧去!”
    话音落下,他姿态轻俏的向后一转,看那意思就是要一路扭上楼去。可是未等他扭出多远,小鹿自己先下楼了。
    这小白楼里统共也没几个人,仆人只负责干杂活,真正的细致活计是由李国明来做,所以楼内环境堪称是素静。小鹿已经洗漱过了,短头发长了一点,但是并没有变成东支西翘的刺猬脑袋。他的头发乌黑细密,天生的有章有法,短的时候那章法看不出来,如今略略长了,才显出了好处――他几乎不必特地梳理,头发各自柔顺的倒伏,他直接就能长出个小偏分头。
    头发黑,脸蛋皮肤则是很细很白,只是双眼下方透出了青晕,是个没睡够的憔悴模样。裹着睡袍站在走廊里,他先是对着前方的程世腾怔了一下,然后慢悠悠的迈步走了过去,同时就听李国明小声笑道:“大少爷来了,我正要去告诉您呢。早餐还是烤面包片?也有馄饨……”
    程世腾在餐厅门口听清楚了,当即开口说道:“煮点儿咖啡就行了,我带了蛋糕。”
    李国明“噢”了一声,一路小跑着去厨房煮咖啡。而小鹿一路走到了程世腾面前,见他穿着一身薄薄的浅灰西装,配着丝绸衬衫和花点子领结,周身还残留着夏末清晨的凉气。
    程世腾被他看了几眼,心里莫名的有些虚,所以不笑强笑,又硬着头皮转身先往餐厅里走:“带了栗子蛋糕,我记得你小时候最爱吃它,一顿能吃一大盒。”
    小鹿跟着他往里进,在餐桌边坐下了:“小孩儿都爱吃这东西。”
    程世腾在他对面也坐下了,这回他略一犹豫,随即问道:“你觉得这里……还好吗?”
    小鹿真心实意的一点头:“很好。你们要是不来,这里会很清静,就更好了。”
    然后他抬手揭开纸盒的圆盖子,低下头凑到蛋糕盒子里深吸了一口气。
    程世腾讪讪的笑了一下,然后站起了身:“你吃你的,我出去看看你这里。”
    程廷礼天天早上吃烤面包片,导致李国明到了这里,也天天给小鹿预备烤面包片。小鹿对待烤面包片倒是没什么意见,不讨厌,但也不喜欢。
    新鲜的蛋糕合了他的胃口,他一边大口的吃甜蛋糕,一边小口的喝苦咖啡,然而没吃饱就不吃了,因为成年人的口味到底和小孩子不一样,甜蛋糕吃多了,他也感觉腻得慌。
    擦了手脸起了身,他离开餐厅往外走,没有见到程世腾。上楼再往卧室里走,他在自己的床边找到了这个人。
    程世腾坐在床尾,很尴尬的对着他一笑,身后是一片狼藉的战场。对着床头旁的立式台灯一歪脑袋,他没话找话的说道:“那灯怎么那么难看?像个瓜似的!”
    立式台灯的灯罩是个圆球,的确很像瓜,并且是不大好看的瓜。小鹿靠墙站着,把双手插进了睡袍口袋:“没关系,能亮就行。”
    程世腾扭头看他:“一会儿让那个谁回家一趟,我屋里也有一盏灯,和你这个样式差不多,比你这个好看多了。”
    小鹿没言语,只看着他的眼睛。双方对视了片刻,小鹿双手插兜,走到了他的面前。居高临下的垂了睫毛,小鹿问他:“来干什么?”
    程世腾仰起脸迎着他的目光,因为看他气色不善,所以有些心虚:“我……”
    不等他说完,小鹿却是笑了一下:“干我?”
    然后他绕过程世腾,抬腿爬上了床:“先让我睡一会儿,我困死了。”
    程世腾回过头,见他背对着自己脱了睡袍。没了睡袍,他身上就只剩了一条薄薄的小裤衩,后腰微微的凹着,腰细成了颤颤的一捻。
    “我来是想告诉你。”程世腾盯着他的背影说了话:“我今天下午要出远门,这一走大概要走好些天。你现在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钱?如果有的话,就告诉我,我马上给你置办回来。要不然……要不然你到时候缺东少西了,还得去找他开口。”
    小鹿钻进被窝里,翻身面对着他侧卧了:“我什么都不缺。”
    程世腾垂下头,是个思索沉吟的姿态:”那你睡吧,不用管我。我坐一会儿就走。”
    小鹿闭上眼睛,当真睡了。而程世腾偏了脸看着他,越看越觉得他美,越是觉得他美,越恨自己的老子――从来没有人和他争抢过什么,也从来没有人争抢得过他。如今对头终于出现了,却又是不能逾越的、不能克服的。
    他依然认为小鹿应该是自己的,也只能是自己的,理所当然得如同数学公式、如同宇宙法则,你可以不理会它,但是不能推翻它、也不能更改它。
    临近中午的时候,程世腾俯下身,凑到小鹿脸上轻轻一吻,然后用气流一般的声音耳语道:“我走了。”
    小鹿毫无预兆的睁了眼睛,原来是早醒了。抬眼望着程世腾,他没说话,心中则是有一点诧异,因为对方居然清心寡欲,真的足足坐了一上午。
    程世腾想了小半天的心事,想到最后,想出了满心的悲哀。和小鹿额头相抵着顶了顶,他忽然很想哭:“丑八怪,我的小丑八怪。你丑死了,丑丑,你丑死了。”
    然后趁着眼泪还没掉下来,他起身就走,一路头也不回,走出了一股风。
    他走了,小鹿也坐了起来。推开棉被下了床,他抬手摸着脑袋来回踱了几步。自从离开了程廷礼在意租界的那一处大公馆,他就感觉自己的头脑在日渐清醒。即便是夜里被程廷礼灌了春药灌了酒,一觉醒来,脑子还是能够正常的转。
    程世腾曾经让他死过一次,何若龙又让他死了一次。活了二十多年,已经死过两次,也够了。他也是个人,也是天赐的一条命,凭什么就比别人贱,为了谁都能牺牲?
    头发长了,长得让他很不自在,他出门去叫李国明,想让这小子给自己剃剃脑袋,然而仆人告诉他,说是李副官刚跟着大少爷走了,回程公馆拿灯去了。
    李国明搭乘程世腾的汽车回去一趟,取了立式台灯出了门,预备自己叫辆洋车回英租界。这立式台灯的细灯柱是能伸缩的,缩了之后不过一条胳膊长,拿着也很容易。
    然而刚一出公馆大门,他就看见门外站着个黑黢黢的青年。这人看年纪不算大,穿着一身整洁的布衣,手里提着一只大皮箱。笔直的站在公馆门外,他举目前望,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纯粹只是个瞻仰的姿态。
    门外卫兵疑惑的看着他,因为他只是站,只是看,所以犹犹豫豫的没有立刻驱赶。李国明是个活泼的,见状就忍不住问道:“哎,你是谁啊?看什么哪?”
    对方转向了他,规规矩矩的反问:“请问,这是程主席的家吗?”
    李国明笑了,以为他是家里仆人的远亲戚:“你找谁呀?”
    黑青年答道:“我找鹿团长。”
    随即他又补了一句:“鹿子苹,鹿团长,他是程主席的干儿子。”
    李国明眨巴眨巴眼睛,有点发傻:“你到底是谁啊?你哪儿来的啊?”
    黑青年平静的答道:“我叫张春生,原来是鹿团长的副官。”
    ☆、第一百一十三章
    李国明叫了两辆洋车,把张春生领去了英租界。及至洋车到了地方,他抱着灯跳下车,正要腾出一只手掏车钱,然而身边洋车夫已经伸手道了谢,却是张春生主动付了两份账。
    因为张春生太黑,所以李国明一直看他是个脏兮兮的乡巴佬,没想到这乡巴佬还有一点绅士风度,这让他格外多看了他一眼:“谢了啊!”
    张春生一摇头,随即拎着大皮箱站住了,仰起头望向面前的黑漆雕花大门和门后的绿草鲜花小白楼。李国明以为他是第一次上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小洋楼,就笑嘻嘻的想要开他几句玩笑,然而话未出口,他忽见张春生深吸了一口气,是非常紧张的样子,比当初在程公馆门前行注目礼时还紧张。
    “你别怕。”李国明莫名其妙的开了口:“这儿就是鹿少爷一个人住,我们军座――就是程主席――现在不在。”
    然后他向院内迈了步:“也不知道把你带过来对不对,照理来讲,我应该先去向军座请示请示,鹿少爷的地方,哪能谁想来就来?不过念在你是鹿少爷的旧部下,而且看你这样儿……”
    后面的话没说完,因为是不大好听的实话。张春生这幅模样着实是太保险了,和风流俊俏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放在哪里都像个烧火的,军座纵是知道鹿少爷这里来了外人,想必他老人家在见过张春生本人之后,也肯定不会闹意见。
    庭院小,三步两步就走到了头。张春生跟着李国明登台阶进入楼内,进入楼内之后,前方是楼梯,侧面则是大客厅。李国明扭头往厅内扫了一眼,随即一拐弯,边走边唤:“鹿少爷,我回来了。”
    小鹿坐在沙发上,正在读报纸。闻声抬头向前一望,他第一眼没有看到李国明,看到的是李国明身后的张春生。而张春生怔怔的望着他,见他穿着一身飘飘然的丝绸睡衣,头发长了,梳成小分头,和他当初想象的一样,果然漂亮死了。
    两个人都像看傻了似的,全不说话,于是李国明有些心虚,几乎怀疑张春生是骗了自己。可正当他要向小鹿做一番解释之时,张春生先弯腰把皮箱放在地上,然后垂下双手,神情肃穆的又一鞠躬:“团座好。”
    “团座”二字如同皮鞭,劈空而至,抽紧了小鹿那一身懒散的骨头和肉。一个激灵站起了身,他下意识的站成笔直,的确也还是个团座的风姿。
    可是,他随即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不再是团长了。
    望着眼前的张春生,他心中百感交集,态度却是平淡:“什么时候到的天津?”
    张春生答道:“中午。”
    小鹿又问:“吃饭了吗?”
    张春生一摇头:“还没有。”
    小鹿坐了回去:“小李,带他去吃饭。”
    李国明依然抱着灯。答应一声过后,他对着张春生使了个眼色。而张春生重新拎起皮箱,一声不响的离开了客厅。
    小鹿盯着张春生的背影,只感觉不可思议,万分的不可思议。
    李国明认为张春生是没资格进入餐厅吃饭的,所以把他带到楼后头的小厨房里,让他饱餐了一顿。
    吃完之后,张春生提出要求,说是想要洗洗手脸,换身衣服。李国明看了他的形象,对这提议倒是很赞同。把他带回楼下的一间空屋子里,李国明不但由着他洗由着他换,甚至还给他预备了一块好香皂。结果等张春生洗完换完了,李国明见了他,十分惊讶:“你洗了吗?”
    张春生看了他一眼,然后不带情绪的答道:“洗了。”
    李国明又惊又笑:“洗完还这么黑?”
    张春生没理他,只看了他一眼,感觉他和武魁不是一路,是另一种款式的贫嘴恶舌。
    在楼上的卧室里,张春生又一次见到了小鹿。
    卧室有门有窗,门窗关起来,总像是比楼下客厅更隐秘安静,只可惜毕竟不是会客的地方,人在里面谈话,似乎是站也不对坐也不对,找不好谈话的姿势。
    天色暗了,小鹿坐在床头,抬手拉开了新到的立式台灯。新台灯有个颜色浅淡的宫灯罩子,罩子上古色古香的印着诗句,的确是比先前的瓜雅致许多。
    坐在淡黄色的柔和灯光之中,小鹿开了口:“为什么要来?”
    张春生看了他一眼,感觉这问题的答案应该是不言而明的。信徒前去朝圣,一走走千里,你说为什么?僧人佛前苦修,一修修一生,你说为什么?
    小鹿垂下眼帘,继续问:“武魁现在怎么样?”
    张春生这次有了回答:“他带兵跟了何若龙,还是营长。”
    小鹿浅浅的呼出了一口气:“何若龙还好吗?”
    张春生看着他答道:“他还在打罗美绅,打得焦头烂额。”
    小鹿点了点头,从神情看,是波澜不惊:“武魁自己当营长,没管你吗?”
    张春生答道:“管了,他没亏待我,是我不想吃何若龙的饭。”
    小鹿笑了一下:“不肯吃他的饭,肯吃我的饭?”
    然后他站起身,围着张春生慢慢踱了一圈。最后停在了张春生身边,他低声说道:“我这碗饭,你若是吃得下,你就留下吃。”
    张春生听了这话,不是很明白。
    既然要吃饭,就必定得花钱,为了表明自己并不是纯粹为了吃喝而来,他开口说道:“您那次给我的钱,我没有动,全在这箱子里。还有一些您原来常用的小玩意儿,我收起来,也一并带过来了。”
    小鹿站在他身边,不言不动,单是望着窗外发呆。正当此时,房门忽然被人敲响了,隔着一层门板,李国明在外面说了话:“鹿少爷,军座派了汽车过来,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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