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男之间 - 分卷阅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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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的人还当最后你们怎么了呢。"
    64、《男男之间》
    第一百十三帖
    我从厨房的角落里找来一罐可乐,打开倒出来喝了一口,冲陈芳笑笑,觉得有点淡淡的哀伤。
    事实上我跟彭智然没有怎么,只是从二零零三年一直到二零一二年,我们像所有相恋的人一样,随着时间的流逝,爱情不再复当年的炽热罢了。
    或许这是每一段感情必然要经历的过程。从如胶似漆到习惯对方存在后的渐渐冷却,再到厌烦做什么事情都要考虑对方的想法都要迁就对方,最后再从厌烦中升华为不离不弃的相濡以沫。
    但不知有多少人的爱情,最终只能停留在冷却之后,却未能走到最后。
    王尔德说,人生有两大悲剧,求而不得和求而得之。
    从一九九三年到二零零三年的十年,我想我们之间的那段岁月可以称之为求而不得,所以,从二零零三年开始我们就需要品尝求而得之所带来的滋味。
    没有经历过的人不会明白,爱情在岁月中发酵是一种多么神奇的感觉。这种变化点点滴滴,你甚至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开始变质,然而改变却实实在在的放在了那里。
    这种改变甚至会让你上一分钟觉得对方已经讨厌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下一秒却又觉得你其实还是很爱他。人心真是复杂的东西,复杂到我根本无法用文字来记录那后面十年发生的微妙变化。
    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老了,和彭智然在一起的前十年,我似乎能记得没一年每一个月每一天都做过些什么,想起当年的很多琐事,都会历历在目,然而跟他的这最近十年所发生的事情,却越来越模糊不清,甚至连前几天为什么吵架也都记不清了,然而记不清却不代表这些发生的事情没有对我的心灵造成伤害。
    落笔写这个故事其实有陈芳的一定功劳。二零一二年秋天的时候,正是我和彭智然吵得最频繁的时候。
    最多的一次,一周我们吵了三次,最后一次吵完,我们整整五天没有讲过一句话。
    其实这十几年中,两个人在一起怎么可能不吵架。记得刚被双方父母接受之后,我跟彭智然吵架,彭智然做得最多的一件事情就是摔门走人。
    我其实很害怕他这种行径,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摔门出去后会去哪里。通常这种时候打电话给他他也不会接,我只能一个人在家里胡思乱想虐心地等。
    我都已经不记得当初是为什么吵的了,在我的感觉中应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因为原则性的大事我基本上都听他的,而我能拿来跟他吵的基本都不是什么影响生活的原则性问题。人就是这样,在有外部矛盾的时候,两个人会无比团结的一致对外,一旦外部矛盾被解决了,内部矛盾就会凸显出来。
    这种感觉就好像前十年我们都一直小心翼翼对待的对方,突然对自己苛责起来一样,那种感觉无法表达,就只是突然觉得怎么好不容易能在一起了,却竟然感情还不如从前了呢?
    最伤心的一次是跟他回他父母家吃饭。他爸爸一直到很久之后才默许我们在一起,因为一个人呆在老家实在痛苦,只好屈服在他妈妈的淫威之下。我都已经忘记那次为什么吵起来了,只记得那时候我妈妈已经跟我继父去了新加坡,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国内,而我们买的那套一百多万的公寓贷款还要靠每月的房租还贷,所以我跟彭智然住在我妈的房子里,偶尔去他家看看他父母。
    前因后果已经不记得,只记得吵起来之后彭智然对着我说:“滚!我不想看见你!”我含着眼泪看他,不肯挪脚,他又吼了一句:“你不滚对吧!我滚!”然后就又摔门出去了。
    如果换做平时在自己家,或许我还不会那么受伤,可那天是在他父母家,我看见他父亲那种“我说他们总有一天要崩掉”的眼神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们好失败,只含糊其辞的说了一句:“我去追他。”就追了出去。结果等我追到路边的时候哪里还有他的影子,于是我就一个人站在路边睁大了眼睛伤心。那一瞬间很奇怪,所有以往的点点滴滴都涌进我的脑海,我突然很伤心地想,难道我们当年那么辛苦就为了今天的争吵么,这真可笑。
    于是我就面无表情默默地迎着风流眼泪,就像拍一部无声的哑剧。
    那是我哭得最伤心的一次,之所以说最伤心,是因为我直到今天都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哭的。我站在太阳下抬头看天,面无表情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眼泪却能沿着脸颊一直不断地流下来。我想,也只有最伤心的时候,眼泪才会不需要哭喊和咧嘴,就能这样涌出来吧。
    后来忘记我们是怎么和好的了。可能是后来我先给他道的歉吧。我不记得那么多了,只知道我们两个之间,退让的那一方永远是我。
    这句话后来在一次争吵中彭智然也重新神明了一次,他那次声色俱厉的指着我说:“陈嘉,你给我记住,两个人在一起总是有一方要退让的,而我们俩之间,那个人只可能是你!”
    他说那句话的时候我很惊讶,一时间很难将他和我记忆中的那个从前宠我的彭智然联系在一起。然而看着他的脸,我又突然意识到也许我自己正是我们之间这种失衡的关系的罪魁祸首,然而我却已经不记得这种根由是从何时开始种下的,也许是我们能在一起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也许是因为他的身体我总是很迁就他,也许是因为,我是先爱上的那一个,然而他说那句话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的爱也正是折磨我的根源。
    然后,这种失衡的爱情开始渐渐磨灭我对彭智然的爱。
    我有时候会很心疼他,特别是当他工作太疲劳,或者身体不舒服,有血尿蛋白尿的时候,可有时候也很讨厌他,特别是当他摆出一副声色俱厉或者皱着眉头数落我的时候。
    彭智然越来越喜欢命令我,喜欢掌控我的一切。他这两年甚至总是在我对他有所不满的时候用主宰者的口气跟我说:“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现在肯定是在想………………”可往往他所说的都是他眼睛里看起来我应该有的反应。最无法忍受的一次我冲着他吼:“你当你是谁!你以为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嘛!我连我自己是怎么想的都不能表达清楚你知道个屁!”
    我讨厌他的这种态度,讨厌他自以为是狂妄自大总是把我套上他的想法的这种行为,很讨厌!
    二零一二年开始,他又有了新的数落我的词汇:你就是劣根!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明白这个词是对人带有侮辱性的,他总在我重复犯一些从前犯过的小错误的时候用这个词汇。我非常之反感。
    秋天吵得最凶的那三次其实事情真的是很小很小。
    第一次是因为我没定闹钟而已。
    我一直很不明白,谁规定他妈的做零的那一方一定要管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甚至定一个闹钟都必须是我去定的!他就不能动一动手!大家都有手机闹钟的啊!
    但很可笑的是大概只有我觉得家庭中两个人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他大概就是认为他应该是被我捧在手掌里服侍的那一个。
    第一次是说好陪他父母去喝早茶,我没定闹钟,结果早上很晚才去他父母家,他大怒,把我骂了个狗血喷头。让老人等的确是我不应该,我觉得自己有错。
    两天后,他带我去近郊骑马。我没有什么运动类的爱好,只喜欢骑马。他口头承诺带我去骑马已经有两个月都没有付诸行动,终于这天他兴致挺高说第二天带我去,让我先查好马场路线。我百度叮叮一通查,叫他来看行车路线,他都只盯着体育频道说知道了,最后我没办法只好用短信发到他手机上,想着第二天还可以用导航。结果第二天天气不好,该死的导航找不到卫星。出门的时候已经十点半,半天没找到路线他在车上又大发雷霆,说你自己要去骑马就应该导航弄好路线查好,我只负责开车就行!我不可思议的睁大着眼问他:“我自己也能开车的难道你觉得我就需要个司机!”他就又是那一句:“你给我下车!”
    他永远都这样,不是叫我滚,就是叫我下车。我只是奇怪我为什么竟然一次都没有滚过。
    第三次吵架是因为买了一台油汀不好。那台油汀号称还是德国进口的卖一千六,结果油的味道大得不得了,我们忍了三天终于决定去退货。从地下停车库到电梯间,我用手推小车拉着油汀到货梯门口,他指着楼梯道:“这里上去就可以,我搬上去。”他的病最好少搬重物,我看见货梯已经下来了就说我们乘电梯吧,反正到了。他说我搬过的,不重。正好货梯叮的一声到了,我就上了电梯。结果这桩大楼的构造太奇怪,货梯的b2和走楼梯所到的电器卖场b2竟然不是同一个楼层。于是他让我呆在原地自己跑楼梯上下查探。我只能说那天真是撞邪了。他下了楼梯后竟然饶了两圈找不到回来的路了,而且偏巧那天他手机放在我包里。我等了大概足足有十五分钟,听不见他的声音,叫他也没人应,想要找他又想起来他说过如果两个人走散了就在原地等。结果又十分钟后他坐货梯上来,劈头盖脑就骂:“你是白痴啊!不会坐货梯下来啊!你知不知道我上上下下跑了三圈都找不到你人!你去哪儿啦!”
    我说我一直等在原地,不是你说走散了就别到处跑等在原地么?
    他瞪圆了眼睛骂:“我他妈跟你说走楼梯走楼梯你不肯,非要乘什么货梯!我最恨的就是你这种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的人,劣根!本来现在已经搞定了,现在你让我浪费了这么多时间上下跑了三回,你满意了,你高兴了!”
    货梯的门那个时候还没关上,你知道,货梯的门关起来就像电影慢动作一样。我就看见一电梯的人都用惊讶的眼神看着他骂我。我瞬间羞愧得恨不能死掉,再怎么说我都是个男人,他竟然就在所有人面前这么骂我,而我还不能回嘴,因为我知道一旦我回嘴他就会变本加厉。
    我拼命眨着眼泪看着他,他还不解气,白我一眼踢了一脚推车上的油汀箱子,看着我骂了一句:“看你那怂样!”
    我抿紧嘴告诉自己别哭别哭,可货梯里有个女生突然低低骂了一句:“渣攻!”我一个没忍住,眼泪就掉了下来。
    这年头,腐女真是无所不在。
    后来我五天没理他,他也没有主动表示歉意。这是我第一次一句话都不想跟他讲。以前每次吵架都是他采取家庭冷暴力,一天不理我,但这一次,我不想理他。
    五天里我一直在想,我们的爱情是不是已经没有了,剩下的就只有肆无忌惮暴露给对方的缺点,和尖锐的只看见对方缺点的眼神。
    陈芳就是那个时候劝我写这个故事的。她是二零一二年夏天刚被她妈送到我这儿来,因为她要读这里的一个美国学校。可能连孩子都是崇拜强者的,她喜欢彭智然明显比喜欢我多,虽然我才是她亲哥哥。但那次我跟彭智然冷战,她却突然借口问我要gay吧的账号,说她想尝试写耽美小说,所以要去gay吧看看。我知道她之前在写一点什么网络小说,还有个什么写手群。我也曾经无聊到用她的账号去群里聊天,结果聊了没多久就被人问是不是男的,后来就不太用她的账号了。
    那天她拿到了我的gay吧账号,去上电脑前却回头看了我一眼说:“哥,我最近看了本小说,里面有句话说,如果回忆起两个人之间的过往却发现只有争吵,那才代表这两个人之间的爱情真的烟消云散了。不如你试着写你们的过去,看看自己记忆中还剩下什么?也许不只有争吵呢。”
    怎么可能,我嗤笑,这几天我所有能记起来的就只有争吵。
    然而鬼使神差的,我却打开手提,开始写一个开头。但用什么开头呢?那天我想了几乎整夜,直到半夜里睡在另一个被窝里的彭智然在梦中习惯性地摸到我的手,握住,我才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于是,我开始动笔,用一种带着淡淡哀伤的调调,写我们的这个故事。
    直到开始写了,我才发现写自己的故事的感觉很奇妙。我就好像在自己的文字里重新经历了一遍那些岁月一样,所有的感触都涌动在胸口,激烈澎湃。而只有重新回忆过一次,我才发现,原来在我的记忆里还存有那么多温馨美好的时刻。
    这么一想,突然有点需要感谢陈芳。但她对我写到二零零三年就止步不前表示很不满,好歹你也要写到我出现啊!她是这么抗议的。
    天哪,我说,写到你出现要写到二零一二年啊,可这其中的九年我真不记不那么清楚了。
    最初的十年,也许是以因为有重重的困难放在我面前,所以我能按照时间顺序这样有条理地写下来,可后面那琐碎的九年光阴也要我按照时间顺利来理顺,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我只好无奈地看着陈芳:“那要么或者,我用另一种方法写后面那几年,直到写到你出现?”
    “什么方法?”她看着我。
    我说:“要不就像写番外那样写吧,想到什么就写什么,虽然没有很清晰的时间顺序,但这九年多,我们身边的人和事,也确实发生了不少改变的。”
    65、《男男之间》
    第一百十五帖
    为了满足陈芳的心愿让她能名正言顺的出现在这个故事中一回,我开始继续回忆。虽然近十年的回忆纷乱不清,时间根本无法理顺,但当我真的打开回忆之门,却发现那扇门的背后所藏着的那种带着丝丝涩味的快乐并不少于前十年。
    大概人只有在回忆的时候才能真正地明白自己究竟还爱不爱枕边的这个人,这个世界太复杂,人生远比小说精彩,你只有闭上眼睛用心感受,才会忽略眼前所有的一切,明白自己的内心。
    回忆最初那十年的感受和回忆最近这十年的感受似乎是略有不同的。当开始回忆的时候我才发现,之所以我把每次争吵都记得那般清晰,是因为后十年的幸福太琐碎,琐碎到没有具象,反而争吵却是实实在在针对某件事情的爆发,因此在记忆中异常清晰。
    肖申克的救赎里说:今天经历过的痛苦你总有一天会笑着说出来。一九九七年看这个片子的时候我无法体会,这种感觉可能只有上了点年纪后才会明白,有些曾经在当年折磨你的东西,多年以后再次回忆,可能会神奇地带着丝丝难以言喻的甜蜜。
    就好比有人说爱情最美的时候就是没有捅破窗户纸的那个时候,这点我当初不明白,现在却十分赞同。
    回首前十年,心头最甜的那部分竟然不是后来两人相依相守的岁月,反而是我爱他却又和他暧昧不清时的那种感觉,那曾经多么折磨人的岁月,最后却像是带着淡淡甜味的棉花糖,软绵绵甜丝丝,让人回忆起来的时候会露出羞涩腼腆的笑容。
    而回忆后十年,甜蜜中却多少带了点成年后方能体会到的无奈。身边的人纷纷来了又离开,亲密的变成陌路,陌生的成为至交,曾经以为永远不会改变的一夕间被颠覆,曾经厌恶的慢慢学着接受并理解。这大概就是生命的意义,岁月的长河在我们生命之路上留下的痕迹我们谁都无法逃避。无关年纪。
    于是我开始细细的回忆,去寻找后十年中,我们那琐碎的幸福,将那些散落在记忆中的零碎甜蜜重新拼成一块巧克力,好让今天舌尖上的这点苦涩,在多年后笑着说出来。
    然而回忆起来才发现,那后十年的幸福和感悟,也并不全部都是琐碎的,它们,也曾经很具象的侵袭过我。
    第一百十六帖
    记忆中三十岁之前,我跟彭智然的关系似乎只有双方父母知道。
    要保持这种状态很难,换做现在喜欢秀恩爱的年轻一代,可能做不到隐忍那么久,即便是当初的我们,也需要很强的克制力才能在人前做到不显山露水。
    我不是个意志力和控制力很强的人,有时候难免会自然流露出一些亲昵的举动,每每那个时候彭智然会瞪我一眼,然后不动声色地掩盖过去,但回去之后免不了要被教训一顿。他总是说:秀恩爱死得快,你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闷声大发财!
    久而久之,我们连走路都养成一种特殊习惯,几乎不并排走,因为并排走我会不由自主想牵着他的手。通常那天出门如果两个人心情很好,那么我会略略走在他前面一点,他会笑嘻嘻跟在我后面一个身位左右,偶尔提醒一声前面有台阶或者有狗屎之类。一般他说台阶的时候是真的提醒,说前面有狗屎的时候是一半一半,他总是说我走路不看地上,偶尔会骗我说我踩到了狗屎,然后一脸嫌弃地哎哟着避开我,我是脑补帝,往往那个时候会难受得好像真的踩到了什么,非要追着他往他脚上踩几脚才行,但往往一脚都踩不到。这是开心地出门时候的状态。
    但也有不开心出门的时候。不开心的时候通常就是彭智然黑着脸跟充军一样走在前面,我则一脸小心的跟在后面。他很奇怪,我一直不知道他到底希望在自己生气的时候我应该给与怎样的回应。他生气我回嘴,他会变本加厉的发脾气,可如果我一脸委屈的跟在后面,他又会用那种“你就知道装委屈”的眼神看着我,满脸的不耐。
    于是十几年的习惯下来,到现在我们走路都还是一前一后,只有在夜深人静没有人的路上,才会并排偶尔牵一下手。
    可能一方面由于我们自己比较注意,另一方面我们本来就是多年的老同学,朋友们也都知道我们俩要好,所以从来没往那方面想过,一直到我三十岁生日。
    三十不做四十不发,所以三十岁虚岁生日是一定要摆酒请朋友热闹一下的。
    现在想来,当年发现自己快三十的时候觉得自己好老啊,可一转眼也就已经过去多年了。
    我没有什么朋友,说起来好笑,除了因为彭智然而结交的好朋友外,现在一个关系很不错的女性朋友竟然是学韩文的时候认识的。
    人说牌品能看出一个人的人品,不知道对游戏的忠诚度是不是也体现了一个人对爱情的忠诚度。这么多年,彭志然只喜欢一个游戏――星际争霸一,连二都不喜欢。他不打网络游戏,魔兽争霸也好,仙剑也罢,甚至lol,他统统不打。直到现在他不多的爱好中有一项就是看星际录像。打是已经不怎么打了,浩方的平台也不去了,但却还是会看plu录像。但打过星际的人都知道,两千年后韩国人对星际一很是疯狂,那个时候基本上铺天盖地的都是韩国职业选手的录像,看是很好看,但解说全部都是思密达,很让人疯狂。于是我竟然在那个时候异想天开地偷偷去学韩语,妄想着有一天能给他大致上翻译下解说。
    事实当然是韩语没那么好学的,断断续续的读了大约一年,只学到一些基本用语,问问哪样东西好吃和厕所在哪里之类,虽然对后来我们去韩国自助行有一定帮助,但要听懂星际录像解说简直就是异想天开。
    但我却在韩语班认识了一个女性朋友。大概射手跟射手的性格总有一些相似的地方,这个女孩儿也是射手座。人不高,脾气却很直爽,像男生,讲话也不会拐弯抹角,认识她的时候她在一家奢侈品公司做财务。有一次上课的时候她坐在我旁边,后来几次熟了有时候我会帮她抢位子,两个人就这样熟悉了。
    她叫ivy,可能在奢侈品公司上班的关系,平时打交道的gay不少。要知道时尚圈永远是gay最多的地方,也不知道是因为gay大多都挺有品位呢,还是因为gay不能被主流社会承认,所以有缺陷的人生更需要美的填充,于是对艺术和美有更敏锐的嗅觉,就好像米开朗基罗达芬奇王尔德安徒生一样,总之ivy对gay的嗅觉异常灵敏,所以后来熟了之后她也没有忌讳,问我是不是。
    她问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以为她是腐女。我也不知道腐女这种生物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她们的世界里似乎搞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然而事实是搞基的人大多都不怎么幸福。但出乎我意料的是ivy竟然不是腐女。她表示问一下我的性取向只是想明白可不可以把我当做一个闺蜜,仅此而已,她表示对搞基这件事情不抱有任何粉红色泡沫幻想和好奇h的念头。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瞬间我竟然很轻松,我很喜欢她对待我的态度,过度的关注和过度的轻视都会对人造成伤害,她那样把我当做一个普通人来对待,我很感激。于是她成了我跟彭志然吵架的时候唯一可以倾诉的人。
    所以我三十岁生日的时候,叫ivy来参加我的生日party。我本来以为那会是个很普通的party。
    受到邀请的人里面,只有ivy知道我和彭志然的关系,其他人都是彭志然的朋友。有柏容和师兄、罗峰、余落杉和他当时的女朋友、林凡和他那时候的女朋友现在的老婆。正好十个人凑一桌。
    party是这样的,先在钱柜唱歌,再去来天华吃饭。钱柜定的是vip包,超级大带一个小房间和一张长条形饭桌,有专人提供跪式点歌服务的那种。
    我跟彭志然到的时候,包房里已经坐满了人。寿星竟然最后一个到,我挺不好意思的,但显然这是彭志然特意安排的,我刚进房间,就被戴着亮晶晶的纸做的那种尖顶生日帽的林凡和余落杉他们劈头盖脑拉了几个婚礼专用的那种礼花,房间里大家也都兴高采烈的拍手说来了来了,各个都戴着那种可爱的生日帽,还竟然人手一只假面舞会用的那种精致的假面剧,整个场景非常梦幻。我一时间有点发愣,生日party而已,不用搞成这样吧。但出乎意料的还不止这些,我刚进房间,就被彭志然一把摁坐到沙发前的茶几上,被他往头顶上也套了个帽子,然后跟服务生说开始吧,接着我面前的投影大荧幕上竟然开始放vcr。
    首先出现的就是彭志然,他在晃动的镜头前说亲爱的小嘉嘉,今天是你生日,所以我为你准备了这个,看完不许哭哦,你过了今天就是三十岁的男人了哦,然后在摇摇晃晃的镜头下推开背后的门。门后面竟然是柏蓉和师兄,他们笑嘻嘻的说陈嘉你三十岁了,三十而立以后要更懂事知不知道,还有我们祝福你和彭志然哦。接着镜头切换,是罗峰余落杉和林凡,余落杉一脸贱兮兮地在镜头前哎哟哎哟的怪叫,说哎哟陈小嘉,早就觉得你们两个好得过分,原来是这样子哦,真是瞒得我们好紧,不够朋友不够朋友。最后镜头里出现的是梁明传,他摸着鼻子在像素明显比前面要差的镜头前笑,大概这段视频是网络摄像头录下来再传过来的。他说那个陈嘉,多余的话就不多说了,我是一路看着你们走来的,只希望你们永远都好。
    我身后余落杉他们大骂:梁明传这个东西早知道了啊!靠,口风那么紧!
    我震惊得不知所以,用湿透的眼睛去找彭志然,他站在旁边抱着肩膀看着我笑,用下巴指了下屏幕,示意我往下看。
    vcr的最后出现的还是彭志然那张脸,他把镜头又摆摆端正,然后笑着冲大屏幕说了好多感谢各位朋友为我庆祝的话,最后他看着镜头说:小嘉嘉,祝你生日快乐。然后他宠溺的笑,咧开嘴用口型说:我爱你。
    看到这里,我撅了撅嘴,就想哭了。
    整个房间都是嘘声,我都没空去注意那个放vcr的服务员是什么表情。余落杉这个无节操的神经病还在叫亲一个亲一个,幸亏被彭志然阻止立刻叫服务员点歌,然后笑着拉着我去了厕所平复情绪。
    那真的是我收到最好的三十岁生日礼物,因为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恋情能得到别人的祝福,特别是家人和朋友的,而彭志然在那天给了我。
    等我平复下来走出洗手间的时候,ivy笑着说,她觉得我的那群朋友很可爱。我点头抱她一下,说是啊,你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都很可爱。
    接着一群人就开始了抢麦争夺战。唱了两个钟头后,我们转战来天华。
    一群人打了三辆车冲去来天华,各个还手上拿着前面唱k时戴的假面。车一停,彭志然看我一眼,率先戴上了假面,我也会意的戴上面具下车,紧跟到达的余落杉他们也纷纷嚣张地戴上假面,一群人嘻嘻哈哈在路人的注目礼下进了来天华。来天华的服务员那天也异常入戏,一看见我们一群人,立刻两步上前问了包厢号,然后投入地一边引导着我们一边用对讲机叫道:“天字包的客人到了,天字包的客人到了!”搞得跟明星驾临一样,真是带感!
    如今再回想起来,那真的是一个很梦幻的三十岁生日,梦幻到我以为所有的朋友都会接受我们。
    然而事实是,罗峰从那次之后,就开始渐渐地不出来聚会,终于一年多后,他相亲七十多次后娶了现在的妻子,生了个儿子后,就彻底不和我们再来往了。
    我还记得彭智然当时有些暗淡的神情和偶尔再谈起罗峰时唏嘘的语气,任谁失去了一个十多年的朋友,都会有些小遗憾,然而他却从来没怪过罗峰,也没怪过我。
    我也没有怪过罗峰。现在回头想想,罗峰只除了那次被警察抓住罚钱的时候为了缓和气氛开过我和彭智然的玩笑,他真的从来没把我们两个往那边想过,有时候余落杉和林凡说两句带点腐的话还会被他骂无聊。可能对他来说,两个好朋友最后竟然是那种关系,真的会有点难以接受。所以我不怪他。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世界观和道德底线的权利,余落杉可以无节操到拿搞基来开玩笑,林凡可以只因为我们讲义气跟我们交朋友,梁明传也可以用大爱来包容我们,罗峰当然也有权利坚持自己的世界观,何况他从头到尾都没有用言辞和行为伤害过我们,他只是选择离开而已。这比起那些用变态这种词来侮辱我们的人已经好太多太多了,难道不是么?
    所以彭智然和我还是很感激在人生的路上曾经遇到过罗峰这个同伴,他陪伴我们度过了一段青葱岁月,虽然没有走到最后,但依然珍贵。
    失去的我们互道珍重,还在身边的,我们好好珍惜。
    想起这一段的时候,我不禁想,连对待朋友都是这样,那对待爱人呢?
    66、《男男之间》
    第一百十七帖
    既然说到了朋友这个话题,就不得不提一下梁明传。
    两零一二年的时候,梁明传终于在日本结婚了,他的妻子是日本人,叫雅子。
    这么多年里,我跟彭智然一共去了日本三次。不得不说,东京不愧为亚洲潮流之都和购物天堂,起码像我这种瘦削型的人,日本版的衣服很适合。
    第一次去日本,我跟彭智然买了两大箱衣服回来。那个时候日本还不能办自助游,必须参团才能成行。结果那年正巧有一群女生自己组了个团去日本看偶像团体的跨年演唱会,旅行社只负责定酒店和机票,几乎是半自助的,于是旅行社又往这个团里塞了四个人,包括我跟彭智然,一起去了。
    梁明传当时住在池袋。我还记得他的那个公寓,月租金四万日币,进门就是一个所谓的厨房,小得只能放得下一张单人边桌,卧室狭长的一条,放下一张单人床后边上基本上就只有一米五左右宽度的一条过道了。就那么小的一个空间,他竟然还在单人床的一头放了张电脑桌,电脑显示器的上面装了个架子放了一台打印机。
    这就是寸土寸金的东京都,比我们在香港住的酒店都小。
    梁明传对我们的到来很高兴。算起来那时候他也已经独自在外打拼了五六年了,这五六年里,他也尝尽了世态炎凉。
    梁明传当初去日本是被他大学同学怂恿去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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