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4赶山狩猎 - 第168章 旧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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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秋堂一直觉得这个时候醋是真的香。
    闻起来香,吃起来也更香。
    后世在超市买的醋,总赶不上这种味道。
    不知是水土还是勾兑的原因,包装后的成品醋,总有一股淡淡的苦味。
    整个醋吃起来,就是酸苦的味道。
    而这个时候的醋,就没有苦,只有一股很浓郁酸香味。
    他以前家里穷,有时候嘴里实在馋得慌,没有别的东西吃,就会偷偷喝点醋。
    若是醋不香,又哪里来的兴趣呢。
    这时候的醋,不管是供销社或者商店,还是街道上用三轮车拉着的买卖,多是大桶装。
    有点像似散卖的白酒。
    逢集的时候,会在街道中央人多的地方停下来,十里八乡的人们便拿着瓶子或者醋壶来灌。
    那个木制的醋勺刚好是一斤,非常方便。
    要几斤,就会打几下。
    但卖醋的人,一般都会在灌一勺后,轻轻再舀一点勺底灌进去。
    这样会让买醋的人心情大好。
    觉得自己占了一些便宜。
    卖醋的人反正都是自己酿制,也亏不到哪里去。
    彼此都能接受。
    这个年代的人,买卖东西总有很多人情味,只要是自己家产的,种植的,卖的都非常便宜且随性。
    可能是想着卖点是点,反正没投入什么大成本进去。
    而后世,越是自己种植的东西,反而卖的越贵。
    美其名曰是正宗的土生土长。
    余秋堂站在车旁正看的入迷呢,突然有人手搭在他肩膀上,从前面伸过来。
    他侧脸一看,竟是一双白皙的女人手掌。
    下意识朝侧面一躲。
    下一刻就看到吴美芬笑呵呵站在他旁边。
    “美芬姐啊,我还以为是谁呢,吓我一跳!”余秋堂笑道。
    吴美芬打趣说,“我发现了,你肯定有了心上人,是不是?”
    余秋堂想起米雅丽的脸,笑笑。
    不否认,那就是肯定。
    吴美芬忽然想起上次,米雅丽和余秋堂来过她们店里,刚才竟然忘记了。
    “就是上次那个姑娘?”
    “嗯。”
    “有眼光,”吴美芬表示肯定,指指醋车,“你站在这里干嘛,买醋啊?不用买了,回头从我店里拿一桶回去。”
    吴美芬每次说这种话,就显得非常随意。
    似乎说一件很寻常不过的事。
    余秋堂笑着摇头,“不是,我只是看看,我们能吃多少醋,一桶不得吃半年。”
    “这有啥好看,不就是卖醋嘛,走,去我那里聊聊,好像有些日子没看到你了?”
    余秋堂看看时间,还不到八点,便答应了,和吴美芬朝美芬饭店走去。
    吴美芬挎着个很时髦的包,这个年代,在这种街道,绝对独一份。
    可见她已经走在潮流前列。
    而她的打扮则很清新,上身一件淡绿色衬衣,下面则是天蓝色牛仔,显得干脆新潮,有点像是九十年代的港台明星。
    可能是衣服的原故,她显得很年轻,不像是年过三十的,看起来最多不超过二十五。
    “你最近没去山里?”
    “没,家里不是建房子嘛,到了收尾阶段,事情很多,昨天才上了大梁。”
    “这样啊,你都没给姐说,我该给你送点贺礼……不过你也没邀请我,还是没把我当朋友啊。”
    “没,没,不是这个意思,”余秋堂急忙解释,来的除了近邻外,都是一些亲戚。
    “呵呵,逗你玩的,我哪会在意这个,有了新院子好啊,到时候再把新娘子娶回来,这日子过的就有滋有味了。”
    余秋堂点点头。
    这确实是他想的。
    “那你今天来逛街,也没其他事,就是闲逛吧,若不是,我可不能耽搁你正事。”
    “哦,想买一辆自行车来着。出行不太方便,一直靠走的话,太麻烦了。”
    “你还没自行车啊……我一直没注意,哦,想起来了,你好像确实没有车子。”
    “就是说啊。”
    “那就买吧,有个车子能方便很多,要不就会把大量时间浪费在走路上。
    人一天的时间就这么点,你浪费走路,就不能做其他事,慢慢久了,可不就比骑车子的人,少做很多事。”
    吴美芬谈事,总能很快就扯到效率上。
    余秋堂感叹人和人果然差别很大。
    同样的事,思考的角度截然不同。
    他最多只能想到自行车方便,而吴美芬想的就是时间利用。
    这些有成就的人,确实要对时间利用比普通人更为重视。
    两人走了一段距离,吴美芬突然站住脚步,转身问余秋堂,“你会骑摩托车嘛?
    “啊……会啊!”
    余秋堂下意识回答。
    “那这样……我有一辆旧的机车,我让给你吧。”
    “啊?”
    余秋堂一愣。
    摩托车可没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他前段时间最富裕时,手里是有5000块左右,买个国产的车子还能应付。
    单建院子就掉三千多,还有七七八八的杂费,如今还剩余不到一千块。
    买个自行车三四百,勉强还能接受。
    怎么都不敢碰瓷摩托车。
    “是不是考虑钱的事,不要紧,我那车子闲置蛮久了,就是款式有些老,骑起来有点声音,恰好有了新款,也就没用了。
    一直说是找个机会,便宜处理掉算了,那现在你既然缺个出行的工具,那就给你算了。”
    “这咋行啊,”余秋堂无奈摇头,“不瞒您说,以我现在的能力,还不足以支撑买摩托车的费用,就算再旧,也不是我能买得起。”
    “你说这话就见外了啊!”
    吴美芬打打余秋堂胳膊,“我就是闲置的车子,又不缺那点处理钱,你现在还在起步阶段,我知道你钱紧张,就直接拿去骑得了,说这些话干嘛。”
    “这真的不行!”
    “有啥不行的,不就是身外之物,”吴美芬挠挠她的短发,“秋堂,你听姐的,这人世间,一切身外之物,都没有啥真正价值……”
    余秋堂:“?”
    他觉得一个商人嘴里说出这种话,有点难以让人信服。
    也有点吊诡。
    但偏偏说话的是吴美芬。
    以他们这么久交往,他发现还真不一定。
    这女人,不是一般的商人。
    “自从你姐夫前些年没了,我就突然明白了,你说赚钱啊,买东西啊,哪怕再多,也不能把人给换回来是吧?
    你是不是觉得我好像有些矛盾。若是真这样,我为什么还要做生意,赚更多钱呢?
    是不是这样想?!
    其实我告诉你,这不过是一种我喜欢做的事。
    或者说,能带给我价值感,让我觉得自己有存在意义的事。
    就跟你们农民兄弟们种地一个道理。
    难道你们是喜欢种地,还是因为只能种地,要不然就没办法填饱肚子?
    都不是。
    因为你们心里有种朴实的情感,自己生于土地里,那就要尊重土地,通过辛勤耕耘,到秋天有不俗的收获。
    我也一样。
    我做生意,赚钱,真正的满足感就在于我生于这样的氛围,我的家庭,我死去的丈夫,他们都是做生意的人。
    那我只有做生意,才能找到满足感。
    你懂吗?”
    余秋堂想着父亲,以及家里那些人,他们活着,都是为了什么。
    真是因为淳朴的感情。
    还是其实什么目的都没有,仅仅就是因为活着。
    讨论活着的意义本身就没意义。
    或许活着本就没啥意义,只不过是刚好处于这种状态,就如同死亡一样。
    没人一定要求死亡有意义,为什么就非要讨论活着的意义呢。
    没有任何想法,就简单的存在,难道就失去意义。
    这些事情,很复杂。
    余秋堂懒得去想。
    “……所以啊,你不要一直这么客气,显得很没有意思,你啊,终究有一日要发达,说不定到时要比你姐我强很多倍。
    我是个生意人。
    你就当我这是一种投资,我看好你的未来,现在和你保持好关系,未来要是用到你门上,你只要不把姐拒之门外就行。”
    余秋堂想说,姐,你多虑了。
    如果不出大意外,不远的将来,你在这个街道上踩一脚,整个清泉镇都要抖一抖。
    不要妄自菲薄。
    看余秋堂还在犹豫,吴美芬接着又说:“不是我说你,秋堂,你要打开你的脑子……就是要将事情看的长远点。
    如果你一直停留在脚下,想着面前两三米的距离,那你能看到多少事呢?”
    吴美芬指着面前熙熙攘攘的人群,“你看啊,我们站在街道上,看到的是不是都是人头,你还好,个高,能看到更远的地方。
    你要是像我这样,一眼望去,不是人脸就是后脑勺。
    为什么呢?
    还不是因为我站在位置低嘛,看的距离短。
    如果我站在那边的清泉塔顶,我再看这些人呢?
    他们根本看不进我眼里,我可以看到更远的地方,看到更多的人。
    你啊,现在就是被一片树叶挡住了眼睛。
    活的还是不够洒脱。
    听姐的话,你需要彻底调整心态,自由一些,开放一些。
    年轻男人嘛,你要像……像……对了,就该像是风,自由不羁,吹向任何想去的地方。”
    余秋堂再次体会到一句话。
    这些做生意做到很好的人,往往比同时代的普通人思想要高出一截,看的更远很多。
    吴美芬说的话,看起来像是有点理想化,放到这个时代,说给自己以外任何人听,大家都不能接受。
    但她就是说出来了。
    不得不让他心生佩服。
    佩服之余,他只能被迫去看看吴美芬的摩托车。
    再继续推辞,就会让吴美芬觉得他没意思,那样就是本末倒置。
    吴美芬也没带着他去美芬饭店,而是来到西街。
    走进一个胡同,大约一百多米,胡同变宽敞许多,里面则是另外一番天地。
    不似余秋堂心想的狭隘,而是像个小村子,大概有十几个院子,院子门口是水泥地铺就的空地,空地上还支着一个篮球框。
    有小孩正在玩抽陀螺玩。
    吴美芬笑着和几个经过的人打个招呼,然后带着余秋堂径直来到一座院前。
    这院门是黑漆刷就,上面缀有金色半圆形馒头钉,门口还蹲着两只狮子还是麒麟,门槛足足有一尺三高,和大门同色。
    大门门楼上面,房檐上有瑞兽飞檐,下面龙飞凤舞五个大字:“家和万事兴”。
    很是气派的院子。
    和余秋堂新建的不相上下。
    吴美芬刚要敲门,门直接从里面拉开,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探出脑袋,看是吴美芬,嬉笑道:“嫂子,你咋这个时候回来了?”
    “你不老实待着,又跑出混?”
    那小伙子吐吐舌头,“哪有,在里面待的久,厌倦了。”
    “回去吧,外面天冷,等改天有太阳再出来。”
    “哦。”
    那男孩吐吐舌头,好奇地打量着余秋堂,将门留个缝隙,脑袋缩回去了。
    “我丈夫的弟弟,先天性心脏病。”
    吴美芬似是随意说说。
    但还是眼里无法掩饰的无可奈何。
    余秋堂还没说啥,她又补充句,“和我丈夫一个病。”
    余秋堂干脆什么都说不出了。
    跟着吴美芬进去,发现院子里就很普通,墙和地都红砖铺就,院子中央有棵樱桃树,应该有些年份,树干虬龙似纵横交缠。
    现在是冬日,树上叶子早已落完。
    但因为樱桃树特有的形状,即使光秃秃,依然很有几分艺术感。
    “来。”
    吴美芬带着余秋堂直接走向侧面,余秋堂便没有四处乱看。
    东侧厢房背后,有个不到两米宽的小道,走进去后,发现后面还有个后院。
    几间房子门都紧锁着,只有最东面的没有门。
    一辆黑色的摩托车就停在房中央。
    余秋堂只看一眼,就觉得这两摩托车不简单,虽然他对摩托车不熟悉,具体型号叫不出名字。
    但看机车,往往只看个外形,就能大致看出个门道。
    这家伙上面半个汉子都没。
    显然是进口货。
    而摩托车又长又高,估计是大排量,断然不是阉割版的小家伙。
    一个大红色的头盔就放在车上。
    吴美芬带他进来,拿起头盔,轻轻用手擦去上面灰尘,又不顾衣服会搞脏,用袖子拂去车身上落叶,拍拍车头,显得格外怀念。
    “好吧,我给你说实话,这车是我丈夫的。”
    吴美芬转过身,眼里说不出的寂寞,“他突然走了,这辆车就一直被放着,我自己不想骑,又不舍得出,认为没人配骑它。
    但车子就这样一直放着坏掉,我想他肯定也难过,所以我今天把它送给你。”
    没等余秋堂说话,她又苦笑,“我原本想找个理由,但临到这里又变了主意,决定告诉你实话。我想,这辆车和你,需要一个真诚的开始。”(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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