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4赶山狩猎 - 第217章 送年猪上锅
杀猪这种事,后世管的相当严。
以至于没有经过专门检验的猪,都不能随意宰杀,更无法售卖。
但很多偏僻的农村,依然还是允许。
在现在这个时候,每个村子都有几家杀猪人,这可是个好行当。
清泉镇这边的规矩,杀猪要按斤两算钱。
一斤收一毛钱的辛苦费。
一头猪出两三百斤肉,就需要二十三块,而过年期间,最多一天能杀个三四头猪,杀猪家族们收获自然颇多。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请屠夫们杀猪的村民,都不会付钱,而是用猪肉顶。
那么猪肉的价格肯定要比市面上低一些。
这样,屠夫们就能赚点利差钱,收到的二三十元还要多。
反正他们是一年四季都会在街道卖肉,给肉和给钱,都不受影响。
余秋堂两兄弟准备两个大水桶,还有几个脸盆,以及拉着架子车。
寻找的屠夫也是他们同族的一个堂兄。
和他们是一个太爷爷。
叫余天顺。
一辈子的屠夫,前辈子最后死在卖猪肉的路上。
听说是开着个三蹦子上坡,结果三蹦子出了故障,下来想修修,一下车人当场就没了。
属于猝死。
可以说用一辈子的生命去杀猪和卖肉。
拉着架子车来这边,余天顺已经和婆娘在烧开水,看他们过来,笑哈哈打招呼。
“你们两个来这么早干嘛,那猪还没送来呢。”
“那就等等。”
余秋堂笑笑。
在村里买的两头猪已经给了定金,约定好今天送到这里屠宰。
这边屠宰猪的方法很古老传统,但很干净。
这边是需要将猪捅死,放掉猪血,然后把猪吊起来放进开水锅里烫毛。
杀猪锅都是专用的锅,直径两米多,再大的猪,都能整只放进去。
滚烫的热水能将猪毛完全烫干净,基本是半个猪毛岔岔都不留。
余秋堂前世后面生活在南方,就一直很烦有些杀猪的模式。
那个猪肉端上来,皮上还留着一层几毫米长的猪毛,让人看到就难受,更不用说吃。
据说那都是用火烧的毛,具体如何,他就不清楚了。
反正觉得这种水烫的方法干净又卫生。
等待不大会,就听到小道上传来嘎吱声,原来是卖猪的一家人来了。
那是只三百多斤的大肥公猪,走起路来,身上的肉颤抖不已,反倒像是只怀孕的母猪。
这边的人们若非留老母猪用来做种猪,一般都是在猪很小的时候,不管是公母都会被阉割掉,这样可以减少猪的发病率,也能让猪变得更肥。
而那种专门留下来,作为种猪的老母猪,会长的特别大,五六百斤都可能会出现。
老母猪养到一定程度,尤其在怀孕前后,都非常凶狠,除了主人外,其他东西都很难近身。
要是鸡无意间跑进去抢着吃猪食,自己就会沦为猪食。
而附近也有传说,谁家的孩子跑进猪圈里玩,一个不留神,就被猪啃掉半边脸。
也是相当惨烈。
所以人们都说,老母猪生过几胎之后就要赶紧杀掉,要不然就成精了。
余秋堂非常满意这头猪,确认没啥问题后,就将剩余的钱支付给卖猪者。
然后这边余天顺也将自己的兄弟,还有一个儿子喊出来,开始绑猪过称。
这个过程也是不简单。
屠夫家里的人,个个都是膀肥腰圆,力气自然不小。
但这头猪明显对自己今日的命运不愿屈伏,也是挣扎的很厉害。
屠夫三人硬是压不住,被猪拖着四周跑。
后来还是在余秋堂和余秋江的帮助下,才勉强将那家伙制服,四肢全部绑起来。
用婴儿手臂粗的麻绳,配合着一个定滑轮,将猪钓到半空,然后又扯出两道线,做成三角固定。
余天顺这才从一边的磨刀盆里,取出一尺多长的杀猪刀,来到猪前面比划比划,一刀送进猪的脖子里,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余秋堂倒吸口凉气。
这力道真不是一般人能有。
熟能生巧固然是,但能一刀送进去这么深,力量必然少不了。
“嗷!!!”
猪受痛,发出凄厉的尖叫声,瞬间差点没将余秋堂的耳朵震聋,但余天顺却没什么感觉,在猪挣扎和嘶吼里,吩咐弟弟和儿子,把余秋堂准备好的脸盆和桶接在猪下面。
滚烫的猪血“汩汩”流入脸盆和桶里。
这些猪血非常重要,是这边人们过年必吃一种食物原材料。
这种食物叫“血肠”。
不同于南方很多地方人们喜欢灌制肉肠,荣城这边更喜欢吃血肠。
做法其实和肉肠差不多,就是将猪肠洗干净,然后将猪血里面加上各种调料,灌起来后扎好口子,蒸煮熟。
吃的时候,可以直接咬着吃,也可以切成薄片,凉拌着吃。
也可以用油和葱煎吃,都是非常不错的食品。
这头猪相当大,猪血很多,足足接了一脸盆多。
能做不少灌肠。
灌肠不仅自己可以吃,而且还可以在年后拜年走亲戚的时候,带给对方也蛮好。
在这头猪放血的时候,另外一头猪也被“家长”送过来,余天顺急忙让让儿子去拦住,让那人带着猪等等。
若是现在猪过来,看到这边情况,不得当场吓疯了。
这几百斤的猪,要是发起狠来,一般人根本拦不住。
然而,或许是那边没有拉好,也或者其他原因,那头猪不知咋地,却突然向这边跑来。
踩着麦地,飞奔而至,远远看去就像只黑色的小牛犊,但可比牛犊厉害多了。
“还不站住!”
猪的主人见状大怒,提着棍子就在后面追。
可追既然都跑了,哪还会听他的话,一口气直接冲到这边来。
然而,它突然刹住脚步,仿佛一个石雕般盯着这边杀猪现场看,几十秒后,突然发出调头,就朝来路跑回去。这下可把后面的人给高兴坏了。
还以为自己的猪跑回来了,急忙迎上前。
然而。
他们明显想的太多。
那猪本来就疯,待闻到同伴的血液信息,这会估计胆子都被吓破了,眼里哪还有主人的存在。
下意识想躲开主人就跑,遇到不知死活的主人阻拦,顿时猪怒四射,迎头就是一撞,将主人瞬间给撞翻在麦地。
也幸亏主人见状不好,下意识躲避,猪只是擦了半边身子。
要不然,从正面碰撞的话,不得当场送走。
他顾不上疼痛,翻身起来就去追猪,只是不等到猪自己停下来,想追上无疑是痴人说梦。
这边,几人看的也是目惊口呆。
余秋堂开始还想去帮忙呢,转瞬想,还是不要出这个风头了。
有些事情沾染上就是麻烦.
“掌柜的,水开了,看这血放的差不多,去毛吧?“
余天顺的老婆不愧是屠夫的老婆,身体也是壮实魁梧,皮肤黝黑发红,拳头大的像是小娃娃的脑袋。
余天顺低头看看伤口,点点头,“差不多了,可以去毛了,来,搭把劲。”
余天顺招呼众人,将猪慢慢拽到锅的正上方,缓缓放进锅里。
这头猪确实很大,那么大的锅,位置也被占据了七七八八。
余天顺老婆在下面灶台里又塞进去几个大木头,开始用一个长柄的勺子不断向猪身上泼开水。
这个过程就是烫。
几分钟后,两口子开始配合着刷起猪毛。
用来刷猪毛的刷子都是钢丝制成,一刷就刷出一撮,看起来既治愈又夸张。
余秋堂在山里处理野猪和熊,其实比这个要简单。
那些东西会连同皮一起取掉,取出里面的肉,但杀猪却是要连同猪皮一起留存。
猪皮有很多用途,例如这边人常常熬制的猪皮冻。
就是将猪皮专门剥下来,放到锅里加上各种调料,生,等东西煮,彻底煮烂后,将剩余的东西过滤掉,剩下的肉冻冷却,就是嫩弹可口的肉冻。
肉冻可以凉拌着,蘸着蒜汁吃,也可以蒸着吃,味道都非常不错,是荣城一个著名的小吃。
所有猪毛清理干净,这才开始杀猪。
余天顺还给余秋堂介绍着杀猪的一些门道,例如里面各种脏器都是什么,余秋堂也没挑破,心里却是暗暗笑着,这些东西,自己简直闭着眼睛都知道在哪。
野猪和家养的猪器官并无区别。
至于里面的内脏,并不像杀野猪那样喂狗,家养的猪干净,里面寄生虫很少,基本都可以洗干净人吃。
内脏被装进桶里,肉则是被抬到架子车上放好。
这时前面跑掉的那头猪终于被几个人拽回来,猪一路疯狂嚎叫,显然是无法接受被屠宰的命运。
越是拉到这边,猪的挣扎越是猛烈,半天才能拽动一两米,仿佛是拔河一样,开始进入拉锯战。
余秋堂想了想,没有出风头,还是和余秋江先将杀好的人拉回去,然后再回来拉第二头。
他力气大,只有余秋江和王浩峰知道。
要是被外人知道,又不知会传出什么破事来。
可没想到的是,等到他们两人再次回来,发现那头猪又跑了。
这让他很是无语。
余天顺一家人站在门口的树下面,看着满地到处乱蹿的野猪,也是无奈苦笑。
直言说如果猪的脾气不好,就该绑住四肢,用架子车拉过来,哪能像牛羊一样,直接牵引着过来呢。
这下猪被惊了两次,有了应激反应不,一时半会是难搞过来,如果今日不杀,猪可能会病死。
已是骑虎难下。
“江哥,我们去帮帮忙吧。”
余秋堂眼看着实在是没办法,只好喊上余秋江一起。
猪的主人开始看余秋堂瘦胳膊瘦腿的,还以为帮不到什么忙,也就客气一下。
没想到,那头他们三人拉不住的猪,余秋堂和余秋江兄弟两人轻而易举拽到杀猪锅前。
猪开始还在疯狂嘶吼,后面眼看活命无望,这才放低声音,只是沉闷地呼出粗气。
算是接受命运。
因为这头猪折腾半天,等到他被处理完,已经是下午。
余秋堂和余秋江将猪拉回去,还没走到院门口,就能闻到肉香味扑鼻,一大三小四只狗子就跟疯了一样,从里面飞奔出来,又疯狂跑回去,然后再次跑出来迎接他们。
余秋堂看他们口水都收不住,只好从从桶里搞点内脏丢给它们,也让好好过个年。
回去后,猪肉专门被放到东面偏房,有支起来的架子。
肉被余天顺分割为八大块。
杀完后过秤,前面一头重点,一共杀了两百多一点点肉,后面那只看起来凶,其实只有一百八十多斤肉。
而且前面那头膘肥体壮,竟有四指膘,另外那头估计平时喜欢运动,瘦肉偏多,三指膘都不到。
不同年代,人们对猪肉的需求不同。
后世人们都喜欢吃瘦肉,那是因为肉都吃腻了,肥肉太多的肉,都是便宜部位。
而这个年代,人们普遍嘴里没什么荤腥,吃猪肉讲究就是膘厚,像这种膘很肥的猪肉反而价格最好,拿到市面上卖,过年时价格能卖到一块多。
大家哪见过这么多猪肉啊,都是惊喜异常。
余秋堂想起前几年过年时,父亲一共才会买两三斤肉回来,留够包饺子的不分,剩余部分炒不出几个荤菜,还要留下来了客人招待。
眼下,总算弥补了大家遗憾,起码能吃肉吃个畅快。
厨房的锅里,已经煮了半锅骨头,够大家好好吃一顿。
案板上放着才割下来的大块猪油,估计有二三十斤,能美美榨一坛子猪油。
这年头别看其他东西便宜,油却很贵,所以很多穷人家都吃不起油,最差的会在油碗里放个抹布,称为“油抹布”。
每次炒菜前,就用油抹布将锅擦一遍,意思意思,提提锅的温度,让菜里有丁点的油星。
有这么大一罐子猪油,估计能吃个小半年。
这还是余秋堂特意没将准备送出去的肉上油切下来,要不会更多。
他留下一整只,四小扇猪肉大家伙吃,还有一整只,分为重量大小不同的块。
父亲,三叔要送,岳父岳母那边要送,还有舅舅家要送,以及王浩峰这种好朋友也要送一些。
若不是二姐家远,也同样要送。
这不是他穷大方,而是风俗习惯。
不杀猪便不杀,杀的话,都会或多或少送一些出去。
例如上辈子,二姨子米雅琴几乎每年都会送点肉过来。(本章完)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