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里的老实人罢工了 - 年代文里的老实人罢工了 第114节
不止是说,她还付出了行动,张牙舞爪的朝着李三妹冲了过去。
女人打架无外乎就那几种招式,抓头发撕扯衣服还有扇耳光。
陈兰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李三妹。
她原本以为自己个子高,会占优势,能够通过武力,把这个难缠的嫂子给打服,现实情况是,她被李三妹压着打。
李三妹在她脸上扇了两三下,她才能在对方脸上挠一下,无论是威力还是别的什么,都比不上怒火中烧的李三妹。
很快,陈兰就被推倒在地,被李三妹坐在身上,狂扇巴掌了。
此时,她的男人正在陈浩他们屋补觉,她家老大正带着漂亮媳妇逛村子,给她介绍乡下的风景以及一些新鲜事物,还带着她去看了村里养的猪和牛,卖力的哄着媳妇高兴。
陈浩看到这一幕,那叫一个大快人心,干得好,他早就想给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妹妹,一些颜色瞧瞧了,还是他的媳妇给力。
看打的差不多了,陈浩装模作样的开始劝架,有点拉偏架那意思。
正在厨房盯着的陈穗,听到堂屋的动静,过来查看,看到姑嫂在灵堂打架的这一幕,头都大了,都这个时候了,这两人能不能懂点事。
“行了,给我放手,你们这样,像什么样子,丢死人了。”
“三妹,听话,你家老二老三,年纪都不小了,正是说亲事,找人家的关键时候,能不能给孩子做个榜样,别给她们拖后腿。”
“兰丫头,你也松开你嫂子的头发,你都两年多,没回过娘家了,这次回来,可不兴闹事。”
对于这两个棒槌,她只有一个感受,那就是心累。
算了,年纪大了就必须要服老,等下午,还是让儿媳妇来这边帮忙吧!
至于她,需要在家里休息休息。
“你给我等着,这次我是给大伯母一个面子。”李三妹自顾自的放着狠话。
“我等着你,以前围在我身边,摇尾乞怜的狗,现在竟然想要翻身做主人了。”
“披上人皮,就想要改头换面,换新身份了,也不问问别人认可吗?”
第243章 后悔结婚
陈穗的嘴巴并不严,李大嘴家发生的闹剧,她当然不会为他们遮掩,当天下午,就跟几个老姐妹说闲话,把这件事给传了出去。
这会子,姑嫂两人都在陈惠村出名了,只不过,不是什么好名声就是了。
下午的时候,唐颖去了秦家,问随礼的事。
虽然他们是知青,是外来人员,可既然落户到了这陈惠村,一些基本的礼数还是要讲的,他们现在就是陈惠村的人,这点,无可辩驳,入乡随俗,也是大家要做的。
以前大家还一起住在知青点的时候,是一起凑钱,随礼,然后再派个人过去吃饭就行了,轮流来,顺序是通过抓阄产生的,公平的很,排在后面没吃上,那纯粹是手气差。
后来不少人都搬出去住了,这知青点也分裂开了,大家都是各去各的了,就连还住在知青点的唐颖跟何远,也是跟秦溪他们一起的,没跟知青点的另外四个人掺和在一起。
对于知青点的这一系列变故,村民们适应的很快,反正随一份礼,就来一个人吃席,无论知青分成几波,对他们的影响都不大。
虽然随一份普通的份子只需要一毛钱,但对于没有额外收入,又没有父母支援的刘明夫妇来说,一毛钱,也不是个小数字。
两人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很难存下钱来,至今为止,家里的存款都没有突破三十块,就这点钱,家里随便出点事,可能就花完了,甚至还有可能不够。
这就导致,刘明十分的没有安全感,是越发的抠门了,不止对自己抠,对陈良玉也抠,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陈良玉不止一次后悔,嫁给了刘明这个抠鬼、穷鬼,以她的条件,乡下的年轻后生,家庭条件好的,大把的选,结果选到个最没用、最没出息、最没本事的。
云晴都怀孕了,最迟下个月就要生了,可她却连怀都没有怀过,不是她不能怀,而是生了实在是养不起。
他们小两口,现在连自己的温饱问题都还没有解决,更别说生养孩子了,要生容易,可生了后,拿什么来养啊!
生活的不如意,导致陈良玉越发郁闷了,她开始怨天尤人,觉得谁都不是个好人,谁都想着看她的笑话。
对于曾柔这个以前劝她勇敢追求真爱的嫂子,是越看越不顺眼,如果爱情真有那么好,当初她怎么一下乡就忙不迭的嫁给了她三哥,那明显是目的不纯啊!
曾柔在她心中的形象,已经从温柔善良又体贴的嫂子,变成了居心不良、面目可憎的恶毒嫂子,谁让她现在过着让她羡慕的生活,婆婆和善,丈夫贴心,儿子听话,现在她是怎么看都觉得曾柔不是个好东西。
这次随礼的事,刘明打算去找好兄弟商量商量,毕竟,岳家人看不上他,看不起他,他也就不去热脸贴人冷屁股了。
更重要的是,囊中羞涩,李大嘴从辈分上来看,算是陈良玉的叔奶奶,还算是比较亲的,他跟那家人,没有任何交集,自然是打算按照普通的随份子标准来的,他怕去了岳家,人直接让他随三毛五毛的大礼,他一个人又吃不了多少东西,那不是亏大发了,还是跟好兄弟一起去吧!
别人事后要是问起来,就当不知道双方之间的关系,他是外来的知青,不知道双方之间的亲属关系是很正常的,到时候,再跟陈良玉串通一气,就万无一失了。
唐颖跟何远前脚刚踏进了秦家门,后脚刘明就走到了方正小两口的门前。
听着里面温馨的对话,刘明心里的感觉是又酸又涩,他跟方正是一起下乡的,原本以为两人都是下乡知青,可以抱团取暖,事实上,需要跟人报团取暖的只有他一个人,方正的家里人对他十分不错,每个月都有包裹寄过来,哪是他一个无人问津的小可怜能比的。
方正根本就不需要跟人抱团取暖,他家里寄过来的物资,足以把他团团围住,替他遮风挡雨。
原本他以为,娶了村支书家的小闺女,他的情况会有所改善,别的不说,换个既轻松,工分又多的岗位还是没问题的,他是知青,是高中毕业生,当个小学老师还是没问题的,可现在是,他的处境并没有什么改变。
甚至因为他抛弃陈月,另娶陈良玉的事,不少人打从心眼里看不起他,觉得他一个大男人,想要攀高枝,吃软饭,他对外的人际交往直接停滞,除了一个方正,再没有别的兄弟好友了,就算有说得上话的,也是面子情,不会交心的那种。
这个时候谈对象,可跟后世不一样,这时候谈对象,大家都是奔着结婚去的,这要是中途后悔,想要下车,是要受人指点奚落的。
男人反悔就是陈世美,见异思迁,女人反悔就是潘金莲,水性杨花。
“刘明来了,快进来坐啊!”云晴用手扶着大肚子,刚走到门口,一眼就看到了在外面站着的刘明,于是,十分友好的开口邀请他来家里坐坐,肯定是来找方正的。
她现在虽然挺着个大肚子,十分难受,可一想到,再有不到一个月,就要卸货了,她跟方正两人的第一个孩子即将出生,就满是幸福的感觉。
“哦,好。”刘明神色如常的越过云晴,走进了屋子里面。
在这对夫妻面前,他不想把自己失意的那面,给展现出来。
“老刘,你怎么来了?快坐。”方正看到刘明,感觉十分的惊喜。
他们两个这段时间的交集少了很多,因为云晴的孩子即将出生,初为人父的他,是既惊喜又紧张。
惊喜不用说,紧张是怕自己给不了孩子好的条件,所以,这段时间,他不仅干活特别卖力,还经常往县城跑,没错,就是永新县的那个黑市。
因为有了孩子,自觉稳了,云晴直接把她之前偷偷给娘家寄粮食,以及在永新县的黑市偷摸买粮填补家里空缺的事情,告诉了方正,并且向他保证,那是最后一次,以后她绝对一心为了他们的小家而努力。
第244章 随份子吃席
有了孩子,他们小两口,免不了要经常跟黑市打交道,孩子不比大人,抵抗力差,要格外仔细照顾,吃的东西也要有营养。
而有营养的东西,是他在乡下弄不来的,只能寄希望于从黑市买了。
也是因为孩子,方正原谅了云晴,只要她以后把他以及孩子放在首位,这件事,就随风而散吧!
要不然他能怎么办?
孩子都有了,他要当爸爸了,还要因为一些小事影响他们两个的夫妻感情吗?
还要因为一件已经发生且过去了的事,去找一个辛苦怀着你孩子的女人大吵大闹吗?
不过,这件事,到底还是对他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别人他不好说,因为怕好友嘴巴不严,影响云晴在这边的声誉,但是写封信回去,把这件事告诉父母亲,还是可以的。
不然这件事他一直憋在心里,更会影响他们的夫妻感情,他需要做点什么,把因为这件事产生的一些不好的情绪给宣泄出去。
方母的回信,是以劝告为主的,她是个随和善良的女人,要不然,也教不出这么个方正来。
毕竟这个时候,大家都是男主外,女主内,孩子是归家庭中的女主人教养的,别的不说,孩子的品性如何,跟女主人平时的教导,以及言传身教,有很大的关系。
方母虽然不满云晴的行为,不过还是能体谅,再就是,她对云晴,对方正不离不弃行为的滤镜有点厚,再加上,云晴肚子里的孩子,就算是有再多的不满,都被这些一一消磨殆尽了。
有了方母的宽慰,方正才真正把这件事,放下了,随着时间流逝,云晴的肚子越来越大,眼瞅着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了,他总算是彻底放下了这件事,朝前看,给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才是他这个父亲应该做的事。
“老方,你打算什么时候去随礼,我跟你一起去。”刘明坐下后,直接把目的给说了出来。
这种事,还是有人陪同为好,他一个人去,总感觉会有人取笑笑话他,他感觉自己在一些人的眼里,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觉得自卑,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到底还是成为一个普通且平庸至极的男人。
“现在就可以去啊!”
“我没什么事了,现在就可以跟你一起去。”
他的兜里有钱,随时能走人。
在城里的话,随份子可能会讲究一点,用个白色的小信封,把钱给装在里面,上面再写上随礼者的名字,乡下嘛,直接给钱就好了。
管账的人收了钱,记下账后,会让他们在第二天早上来这里吃席,直接把他们明天早上那顿早饭给定下来了。
至于需不需要买黄纸香烛之类的东西,答案是不需要,大家现在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还没有解决,精神层面的,还是太虚无缥缈了一些。
除非是有钱人家,不然是绝对不会有人愿意把钱,花在烧这种无用的东西上的,这会子,活人都快吃不上饭了,死人的钱财,自然是不会顾及太多,差不多就行了,潦草一些也无妨。
“要不要跟杨建华,秦家三兄妹,还有知青点那些人说一说,大家要不要一起去?”刘明想着如果知青都一起去,他跟知青一起去随礼,就显得十分名正言顺了。
杨建华那老小子,最近生活是越发惬意了,漂亮小媳妇娶了,老丈人一家对他是十分满意的,毕竟是小学老师,那是文化人,光凭这点,就足以赢得他们的敬重。
至于秦家三兄妹跟唐颖何远这对,五个人都过的还不错,养兔子养的是风生水起,光是村里人跟秦家人买的兔子,价值就接近百来块钱,是他目前存款的三倍多,不嫉妒,那是不可能的。
可比不过是真的比不过,他来这都四年了,从来没有想过搞副业挣钱,一直以来,他都是按部就班的跟着村里的安排走,让上工就上工,让休息就休息,维持在一个吃不饱,但也饿不死的状态。
可人秦家兄妹才来这里两年,就已经通过养兔子挣大钱了,他虽然也心动了,可兔子太贵了,他那点积蓄,完全折腾不起来,还是让村里人先去试试水吧!
如果确实是能成,能挣到钱,到时候,他再跟风也不迟。
就连之前很是心动的方正,也被他劝住了,方正是他的好兄弟,他怎么能忍心看着好兄弟冒那么大的风险去养兔子,自然是要等村里那些人养出了结果,他们再一起去养兔子,挣大钱。
“这倒是可以一起去,我们先去隔壁看看。”
随后,方正看向云晴:“你在家待着,我去就行了。”
云晴的肚子已经很大了,乡下的风俗是,怀孕的女人,还是不要去死了人的地方为好,不吉利,怕冲撞了她肚子里的孩子。
“唉好,早点回来啊!”随着月份的增加,云晴是越发的粘方正了。
如果方正没提前跟她打招呼,且超过两个小时以上,她没看见对方,不知道他的消息,她的心里就已经开始发慌了,各种猜测都有。
“知道了。”方正跟在刘明后面走了,手背在后面,对着云晴轻轻挥了挥。
有刘明在,两人不好表现的亲昵,这小手一挥,算是两人之间的小甜蜜了。
两人去了秦家,进门的时候是两个人,等走出秦家门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三个人,秦河跟在两人身后,要一起去知青点,最后还要去找杨建华。
这是所有知青一起的行动,撇开谁都不好。
唐颖坐在秦溪身边,看着秦河的身影越走越远,满眼都是羡慕,那可是李大嘴的席,谁能拒绝这个诱惑呢!
反正她是其中一个,很想去吃席的,可是按照他们之前抓阄的顺序,这次没轮到她,轮到的是秦河。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