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我家大师兄有点贱 - 第5章 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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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乙金仙与金仙算是个分水岭。
    因为需要庞大的灵气来匯聚胸中五气。
    而胸中五气也就是五行的金木水火土,同时也是洪荒演化的五大本源之气。
    这一阶段需要大量的时间去感悟天地间的五行之气將其提炼出来。
    而崑崙山作为盘古的骨骼所化,其蕴含的五行之气足够陈霄缩短这个进程。
    外加他拥有先天道体,天生就对道有很大的亲和力。
    这也是为什么人族会成为妖兽的血食的原因。
    因为人族的血肉可以助长它们的修炼
    除却那些先天妖兽,那些后天诞生的修行本身就不易,人族的出现,是它们最好的修炼捷径。
    隨著崑崙山的灵气提炼出的五行之气的不断匯入,陈霄的气息也不断的上涨,很快就来到了一个临界点。
    陈霄只感觉到身体一阵剧痛,仿佛要被撕裂开来。他知道这是突破的徵兆,必须咬牙坚持下去。
    他全力吸纳,引导著五行之气在胸口匯集,一点一点地衝击著瓶颈。
    隨著最后一丝灵气入体,砰的一声,强大的气流以陈霄为主中心不断迸发出。
    同时也代表他成功踏入太乙金仙之位。
    成为了洪荒狗群中的一员,从螻蚁进化成哈士奇,无疑是一种质的飞跃。
    陈霄睁开双眼,发现之前通天施展在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碎,抬手一挥又给自己换上一套新的。
    “这本事要是带回现代,分分钟成为世界首富啊。”
    陈霄感嘆了一下,隨后目光看向门口的阵法,撇了撇嘴吐槽:
    “通天不厚道啊,把我关起来修炼也就算了,还不留把钥匙。”
    然后就开始盘膝坐下研究破阵之法。
    好在通天给的玉牌也包含他的阵道感悟以及各种大阵的布置方法。
    像这种他隨手布置下的倒是难不住陈霄,就是需要费点时间罢了。
    三个月后,陈霄一副被榨乾的模样走出了洞府,嘴里骂骂咧咧的。
    没办法,虽然阵法他会破,但奈何通天的修为高啊,隨手布置下来的阵法,不知道榨乾了他多少次才勉强破开。
    陈霄出来的第一件事,本来是想去找个地方放鬆放鬆的。
    结果突然想到。
    踏马的,人族都还没诞生呢。
    更別说什么勾栏听曲,接著奏乐接著舞了。
    整张脸瞬间就耷拉了下来。
    但马上又打起了精神,反正现在大能基本都在紫霄宫,还不如出去转转看看有什么机缘。
    要知道,洪荒在巫妖量劫之前还是算有点东西的。
    只是后面巫妖两族打得洪荒支离破碎,更是差点连天都塌了。
    又因为鸿钧推出的斩三尸之法,造成的灵宝杀劫的缘故,或多或少损失了不少先天宝物。
    之后洪荒基本就没有诞生出什么先天法宝了。
    也就女媧手中的乾坤鼎能够后天返先天,但也仅仅是普通先天法宝。
    导致洪荒先天法宝稀有得跟大熊猫似的。
    .......
    陈霄的第一站准备先回自己刚出现的森林寻宝(仇)。
    毕竟能诞生自己的地方,肯定是不同寻常的。
    只是飞了老半天,貌似都没有飞出崑崙山的范围,这就让陈霄有些麻爪了。
    直到飞到一处山脉时,陈霄发现下面有个白点,打算下去问问路。
    只是飞到面前这白点的面前后,陈霄陷入了沉思。
    “emmm...特么的怎么是条狗啊。”
    映入陈霄眼中的,赫然是一条白色细腰短毛的狗,简称——细狗。
    一人一狗四目相对了一会,陈霄才开口问道:“狗哥,你知道怎么离开崑崙嘛?”
    “汪汪汪~~”(当然知道,还有,狗是什么物种?)
    “什么物种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不能带我出去?”
    “汪汪汪汪~~”(有什么好处?)
    陈霄头微微扬起,自信道:“哥带你出去吃香的喝辣的。”
    “汪汪汪汪汪~”(当真?跟吾来。)
    陈霄看著前头带路的细狗,有些懵。
    这么好忽悠的嘛?看来洪荒的大部分生灵还是很单纯的。
    不过....
    踏马的,为什么我能听懂它在狗叫什么??
    究竟是细狗成了精,还是我串了基因啊!!
    汪汪汪~~(愣著干嘛,还不快跟上。)
    细狗的叫声把陈霄的注意拉了回来,连忙跟上它。
    途中陈霄惊讶的发现,这细狗踏马的竟然是太乙金仙,而且还是中期,高了自己一个小境界。
    好傢伙,敢情人不如狗系列是从他这诞生的。
    同时也得知了,细狗能通过心灵感应让对方知道它在说什么。
    难怪这傢伙明明没有化形,自己还能听懂它在说什么。
    还好,还好,自己是纯种人类。
    接下来,一人一狗成功的离开了崑崙,朝著陈霄出世的那片森林赶去。
    经过两个月的赶路,总算是来到那片陈霄期待又心酸的森林。
    同时也找到了当初追著陈霄不放的同类虎妖。
    一人一狗隱匿踪跡躲在虎妖的后面。
    陈霄看著那明晃晃的两个大铃鐺,拍了拍旁边的狗头道:
    “狗蛋,看得那对铃鐺没,咬它。”
    狗蛋是陈霄给它取的名字。
    来的路上,这细狗说自己没有名字,让陈霄取一个。
    作为一个取名废,他能取什么好名字。
    就隨意的说道:“要不就叫狗蛋吧,贱名好养活嘛。”
    狗蛋虽然不懂什么意思,但也美滋滋的接受了。
    汪汪汪~~(为什么要咬那个。)
    陈霄认真的说道:“第一,那是妖兽的弱点,你咬下它,它瞬间就没了战斗力。
    第二,那玩意对你来说,大补!!”
    汪~(真的?)
    陈霄点了点头,狗蛋二话不说衝上了上去。
    吼!!!!
    一声夹著痛苦的怒吼,传遍了整片森林。
    陈霄也趁著这个时候手掐法诀,施展上清神雷。
    一道青色的雷电从天落在虎妖的身上,瞬间结束了它的痛苦。
    汪汪~(汝没有骗吾,那玩意吃下感觉浑身暖洋洋的,果真大补啊。)
    狗蛋对著正在忙碌的陈霄叫道。
    陈霄没有回应,本来就在他的预料之下。
    那玩意本来就用来壮阳的,更何况这还是妖兽,效果只会比前世的老虎还要强。
    而陈霄本著不浪费的原则,將这虎妖抽筋剥皮割丁丁,將能用的全部收集起来。
    其余的肉就和狗蛋一起烤了吃了。
    在接下来的世界,一人一狗在洪荒掀起了血雨腥风。
    倖存下来的妖兽,最好的结果就是丟了蛋蛋或者丁丁。
    因为不知道陈霄和狗蛋是什么根脚,妖兽给它们两个取了咬蛋兽和阉鞭兽的名號。
    一时之间,整个洪荒的男性生物纷纷自危。
    最后更是在倖存者的召集下,联合了起来对其展开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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