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二之商业大亨 - 第三百一十一章 宛如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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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离家至少上千里地的景区,不管平日里过得得志还是憋屈,大家这会都挺嗨,放得都挺开,不管会不会跳,不少人都跟着穿着民族盛装的工作人员,围着篝火,扭了起来。

    这就是旅游的好处之一吧,逃出原有的巢窠,不管是暂时麻醉一下,还是短暂逃避一下,都是一个难得放松的机会。

    冯一平后来就没有这样的自觉,他一直想着要等有钱又有闲的时候,再好好去看看远方的世界,平时顶多就在城市周边转转。

    所以,直到他因为到现在还不太清楚的原因重生的时候,他就只在东南亚转了一圈,连国内的好多地方,特别是北方的这几省,他都没怎么踏足过。

    现在想起来,真是挺傻的,按他原来那样的想法,就是没有重生,估计他到终于见马克思的那一天,也不能好好的在国内国外转悠一次,赚钱这事,是没个头的,而时间,就像女孩子胸前的那条沟,只要有心,总是能挤出来的。

    这样的篝火晚会挺有意思,不像平常看到的晚会,大多数人是观众,都坐在台下看台上演员的演出,泾渭分明。

    这个不一样,没什么组织,也没有什么人轮番的表演不同类型的节目,其实就不存在什么观众和演员的区分,大家都在参与,既是观众,又是演员。

    如果真说有表演的,就只有三个,其中有两个人在奏乐,一个拉和冯一平背着的那把一样的马头琴,另一个拉着四胡,前面站着一个身材敦厚壮实的蒙古族大姐,非常传统的蒙古族大姐——真个是面如满月,在那轻松的用蒙古语唱歌。

    虽然听不懂唱的是啥,但是旋律优美,气息宽阔,感情深沉。又极具草原气息,很原生态。

    比那些学院派歌手,带着匠气的声音更具生活气息,更打动人——冯一平和张彦就挺喜欢这种风格的民族歌曲。

    就是在这样不明觉美的歌声中。大家跟着蒙古族的兄弟姐妹一起,照猫画虎的跳起来,跳得好与坏,暂且不论,论气氛。真比那些正规的晚会要好太多,大家都乐在其中。

    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呆的时间长了,在条条框框里局限的时间久了,就是想在这城里难得见到的灿烂星光下,恣意的挥洒一会。

    等到大家手拉手,围着篝火跳起来的时候,冯一平拉了黄静萍一把,也加入进去,拉着身边不认识的人的手,一起跳了起来。

    其实也不能叫跳吧。就和走步差不多,不过,跳的人都很开心,旁边看的父母们也很开心,虽然或者不会跳,或者不好意思跳,或者是真跳不动,但是打拍子这事还是会的。

    木柴烧得霹喇响,火星四溅,不少人慢慢的退出去休息。只有冯一平他们这二十来个二十岁左右,精力充沛得不行的家伙,越跳越起劲,感觉又回到学生时代。在开联欢会一样,直到琴声和歌声停下来。

    年龄大的游客陆续回房休息,只有像他们这样的小年轻还围在旁边不肯走,也有不少情侣模样的,围在篝火旁窃窃私语。

    冯一平擦了把头上的汗,拿着自己的琴盒。对拉马头琴的那位大汉说,“赛怒,阿哈,我能借这个地方拉一曲吗?”

    正在拿着大杯子喝水的蒙古大哥爽快的起身,让出了自己凳子,饶有兴致的看着冯一平从琴盒里拿出马头琴来。

    除了在初中的时候,和黄静萍一起在班里的晚会上唱过歌,这是冯一平第一次在大众面前表演,不过,好歹是在几千人的大会上坐在主席台中间发言的人,对着眼下这几十口子人,他并不太紧张。

    调了调弦,调了调话筒的高度,把琴箱夹在两腿中间,静了一会心,等着两个摄像到位,他右手往前一送,拉响了已经练了好几个月的那首曲子。

    他要在这露一手的事,连爸妈都不知道,但是看着他走到话筒前,那些准备回去休息的家长也都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时候,又都围了过来。

    梅建中看着外孙和两个扛着摄像机的员工,问黄静萍,“一平这是干什么?”

    “我也不知道,过年后他就在练琴,”

    “怎么还要找人拍下来呢?”梅秋萍问。

    “他没跟我说,”黄静萍摇了摇头,想了一下,“可能,肯定跟生意有关,”

    虽然冯一平没跟她明说,但她从冯一平跟金翎的谈话里,能猜一些出来,虽然这个月初,有佳已经在端午节时举办过三天的促销活动,但其实从上个月开始,他们就在筹备一个从公历6月30号起,持续一周的大型促销活动,名为“半年”。

    并不爱出风头的冯一平,这次准备了这么长时间,还选在这样的地方表演,肯定是跟工作有关,至于他接下来会怎么做,等会一定得好好问问他。

    前奏就是很明显的草原风格的音乐,这边的一群人听了,感觉挺好,只是那个蒙古大哥,颇有几分惋惜的看了眼冯一平手上的那把好琴,估计就跟张彦的美术老师,看到她居然用那么高档的画笔和颜料一样。

    不过,等冯一平深情的一开口,不但是他,连旁边正在聊天的女歌手和那个拉四胡的,也一起惊讶的看了过来。

    过了变声期,冯一平的声线其实不错,是蛮有磁性的男中音,高中一年级的时候,班主任陈老师,就几次提议让他去校广播社。

    “鸿雁,天空上……,”

    他流畅的用丹田之气,唱起了这首练了好长时间的歌,美中不足的是,不能用蒙语唱,他始终觉得,这歌要用蒙语才有味道。

    可是,就他那学的两下子,在其它地方还行,在这就是说蒙语的草原上,还是老老实实的用普通话吧。

    没经过太专业声乐训练,冯一平不太能驾驭《大海》那样飙高音的歌曲,但这首他非常喜欢的《鸿雁》,还是能应付得来。

    两辈子加起来,五十多年的人生阅历,让他把这首歌唱得很深情,配上他那还算醇厚,但明显很年轻的声音,比原唱更多了一份别样的魅力。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吧,就像岛国的那些动作片女明星,明明从事的是尺度大到没尺度的表演,偏偏有时候,特别是表情和眼睛,看起来又是那样的纯洁,无辜,乐在其中又茫然无措,这样大的反差,你懂的,反而更为她们的“表演”,加了不少分。

    他之前在家里,只是拉琴而已,还没有边拉边唱过,这一一唱起来,连黄静萍也张大了嘴巴。

    梅建中和冯振昌夫妇,虽然对冯一平经常会冒出来一些他们不知道的事和能耐,已经有些习以为常,但这会的诧异,连旁边的那些人都看得出来。

    旁边一位父亲碰了下冯振昌,“一平有这本事,老哥你也不知道?”

    冯振昌头都不回,“不知道,”

    梅秋萍也是目不转睛的看着儿子,“他好像初中的时候,跟朱老师学过一阵子唱歌画画,”

    唱到第二段的时候,原本还觉得冯一平糟蹋了一把好琴的马头琴手,以及拉四胡的,和那个唱歌的,都围了过去,把三支麦克风都聚到冯一平面前,之后干脆坐在他对面的地上,跟着小声哼哼着。

    作为业内人士,他们很清楚一首好歌的难得,正所谓,唱歌唱得好的人大把,但是好歌却比伯乐还少。

    深情动人的歌声,让不少已经回了帐篷的游客,又穿上衣服跑了过来,等唱到第三段的时候,更远地方的帐篷里,也都亮起了灯,好像还有人骑着马往这边赶?

    不少已经腻味了篝火晚会的景区工作人员,这会已经安逸的躺在床上,但听到这和平常不一样的动人歌声,不少人从床上坐起,你看我,我看你,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当下二话不说,胡乱的把袍子套在身上,趿拉着鞋就跑了出来。

    不过,没人指指点点,也没人窃窃私语,唯恐打断了这难得的天籁,大家都静静的站着,看着坐在凳子上的那个少年。

    这一会,好像连风也轻柔起来,不再把篝火吹得呼呼作响,四下草地里的虫子,也安静了下来,空旷的草原上,只有冯一平的歌声和琴声在回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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