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剧本要凉[重生] - 分卷阅读107
这剧本要凉[重生] 作者:月无弦
分卷阅读107
祈求着,希望老天爷能网开一面,让他们二人活下来。实在不行,活一个也好。如果钟伯琛死了,我就给他殉情。如果阿兰桑死了,我就修个佛堂供奉她。总之千万不要让我拖回两具尸体。我岑越虽然罪孽深重,但他们二人是无辜的,而且过得很辛苦。他们这样好的人应当享后福,而不是跟我一起被命运责难。
可惜老天爷一向不给我面子。我刚念叨了没几句,马儿突然再度跪了下来,不走了。我急坏了,摸着马脑袋问它怎么了。结果不问还好,一问这马直接往旁边一倒,哀鸣了起来。
这时我才发现,白马的后屁股上中了两支箭,血跟绸缎似的,绵延不断地淌了一路。
我拍了拍马脑袋,小声道:“好兄弟,辛苦了。下辈子你托生成...算了,还是别当人了。”
当人太苦了。
马儿似是听懂了我的话,湿漉漉的大眼睛缓缓合上了。我把钟伯琛扛了下来背在后背上,又解开外袍铺在地上,将阿兰桑放了上去。我掐着外袍一角,跟拖面袋子似的,拖着阿兰桑继续往前走。
夜,静得吓人,四座无言星欲稀。空气中的血腥味浓厚得让我直打喷嚏。钟伯琛的脑袋软绵绵地垂在我的肩膀上,随着颠簸,面颊轻轻蹭着我的鬓角,带着一串串血珠。我对他说,我可乖着呢。你说男女授受不亲,我就没敢背她。回去后你记得夸我两句。另外你俩好沉,本王养尊处优惯了,今夜倒成了苦力。你们若不争口气活下来,那本王多可怜啊。
没人回答我。我想他们是累了。我便憋着眼泪,哼着小曲儿往前走,给自己鼓着劲儿。又走了不知多久,我终于遇见了关内出来的一队巡逻士兵。
第57章 【等待】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用五脏六腑加手指头脚指头一起思念着,上官夏同志。
钟伯琛跟阿兰桑始终昏迷着,俩人跟较劲儿似的,状况一个赛一个的差。关内的所有郎中都被请了过来,组团围观了钟伯琛的伤势后先是惊呼一声,扭头再一看“血刺猬”阿兰桑,顿时发觉自己喊早了。
半数的郎中打了退堂鼓,不敢接这俩大人物的单子,剩下的便是治外伤多年的老神医,经验丰富,结成专家小组,制定计划一二三,最后得出结论:
“殿下。您还是节哀吧...”
“我节你大爷的哀!”我抡起椅子砸向他们,活脱脱一医闹家属:“人还活着呢!还喘着气呢!你们不能治就滚蛋!”
于是他们真的全滚了,独留我自己搂着钟伯琛的脑袋浑身发抖。他的脸好凉,我又试了一遍他的鼻息,好像真的没呼吸了。但我不死心,把嘴唇紧贴在他的鼻翼上,感受到一股微弱的浮动。于是我抬起头冲魏叔吼:“再去找郎中!他还活着呢。”
魏叔脸色煞白,满脸酸楚地站在原地没有动:“殿下...已经没有愿意来的郎中了...”
“老夫愿意一试。”一气闲若定的声音忽然从营帐外传来,继而一位白发长须的老者走入营帐,向我问了个礼:“见过殿下。”
我看向这位老者,慌忙给他让开一条路:“求您了,救救他吧。”
老者缓步上前,看了一眼钟伯琛又看了看阿兰桑,微微颔首,向营帐外喊了一声:“粱轲,快进来。”
一黑瘦的小学徒忐忑不安地跑了进来,躲在老者身后,翘脚看了看床榻上的两个重伤员,嘶地吸了口冷气。我看向他们师徒二人,总觉得很是眼熟,但一时半会又想不起打哪儿见过。
老大夫让我跟魏叔先出去回避,表示尽自己最大可能救治他们。但若是他们二人没能挺下来,还望殿下不要怪罪。我木怔怔地点点头,嘴里念叨着:“不怪你们。”双脚却如同灌了铅一样重若千斤,戳在原地抬不起腿,只能让魏叔把我给搀了出去。
我坐在旁边的营帐里低着头,数地上到底有几根草杆,一直数到了日落西山。期间魏叔让我吃些东西,我听见了,却反应不过来,始终沉默着。我好像又傻了回去,呆头呆脑地跟整个人间失去了瓜葛。魏叔便拿了水跟包子往我嘴里塞,我被拳头大小的肉包子塞了一嘴的油,勉强咽了下去后开始干呕。魏叔笨拙地喂我水喝,呛得我喷了他一手。我下意识地伸出袖子给他擦,再抬头看向他,忽然发觉他满眼的血丝,眼珠直勾勾地瞅着我:“殿下,您别吓唬叔成不成?”
我抬手去抓他两鬓的白头发:“叔,老了。”
魏叔怔了一下,大手按在我的后脑勺上拍了拍。我看向他的裤腿儿,上头满是泥巴跟灰尘。我觉得我该再说几句话,让魏叔别这么担心。然而我憋屈了半天,只吭哧出一句:“叔。我要杀了阿史那。”
“好。”魏叔又按了按我的脑袋:“砍了阿史那这个狗杂碎。”
我又不说话了,拿过魏叔手里的水壶喝了几口。魏叔见我总算是没把包子给干呕出来,稍稍放下心走出了营帐,并嘱托侍卫们守好我。
说来讽刺,我活了两辈子,只真正地恨过一个人,那就是我自己。我畏惧着阿史那,厌恶着阿史那,却并没有多恨他。我一直觉得,站在他的立场上,我们是“外族”,驱逐外族,成就自己的千秋霸业,是身为帝王的必经之路。我亲眼目睹了亡国之景,亲身经历了五马分尸之痛,结果轮回了百年千载后,到底还是把那些个悔恨从心里淡去了。如今我重生过来,本就想安安分分地当个勤政的“王”。跟阿史那拼一拼,对得起国家百姓,尽力便好,没拼过就凉吧,横竖这剧本原本就是个悲剧结局。
然而此时此刻,我却在想,我绝不要输给阿史那,也不能输给他。我恨他,发自肺腑地恨,恨不得生吃他的血肉。
我终于明白了,之前那个与世无争的我,只是虚伪罢了。我并不是什么都看透,什么都不在乎的“仙人”,而是因为那时的我还没经历过永失我爱的彻骨之痛。
以往的我不曾拥有过想揣在怀里藏起来的宝贝,所以什么都放得下。然而如今的我有了珍贵之人,我精心呵护至今,连一手指头都舍不得戳的宝贝,仅隔了一天的光景便满身血污地躺在那里生死不知。我可真是可怜又可悲,仁慈是胜者的胸襟,败者的借口。这世界本就是弱肉强食,虎狼才可为君,你难不成要羔羊躺在豺狗的嘴里念叨众生平等?
全是屁话,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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