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聂小倩 - 第十四章 倚马可待大家语
重生之聂小倩 作者:北国傲雪
第十四章 倚马可待大家语
重生之聂小倩 作者:北国傲雪
第十四章 倚马可待大家语
聂小倩从李家鬼宅出来,阴魂轻飘飘的,提着竹篮脚不沾地往王家四宜斋而去。
四宜斋的伙计也姓王,叫王洵,草字凌枫,与王家隔了不知道多少代,勉强算得上沾了点亲带了些故。
王洵上过两年私塾,因实在缺少读书天赋,家境又不好,到了15岁那年没继续进学,其父走了更亲近一点的王家人的门路,给他在这书铺子里找了份当跑腿小厮的活儿。
他勤快老实,又识字,几年下来,学会了能写会算的本领,倒是承担了四宜斋大半的事。
王老夫子反像是个庙里泥塑的偶像一般,只坐镇店里,很少理事,也就是有卖文的来了,才由他来出面。
毕竟是读了几十年,把书读老了的老人了,虽然文章写得连鬼都嫌酸气太重不愿意看,但眼光还是有一些的。
这许多年来,看中了不少好的时文和词话本子,很是帮助四宜斋赚了不少钱。
只不过也因为赚了钱,为人就越发清高自诩,乖张固执己见了,眼里揉不得半粒沙子,更容不得旁人忤逆。即便是王洵,是店里的老伙计了,在他面前也轻易不敢大声说话。
王洵正拿着鸡毛掸子忙着除尘,眼睛的余光瞥见一个柔美的影子从黑暗中幽幽走来,不由回头去看。等倩影的真面目呈现在灯火之下,那素若春梅绽雪,洁似秋菊被霜的逼人光彩,让他一愣,顿在那里,惊讶得嘴巴都张开了合拢不过来。
在聂小倩进了店里,朝他微微行了一个礼,他手中的鸡毛掸子脱手掉在地上发出啪的一声,才如梦初醒,想起这是自家大小姐情如姐妹的朋友,一下子慌张了起来。
这一慌张就想用笑来掩饰,殊不知笑得比哭还难看,手足无措的,跌跌撞撞就冲向隔了一道帘子的里间。
王洵冲进里间,朝王夫之叫道:“夫子,夫子,客人,有客人,有客人来了。”
王老夫子正眯着眼睛凑在灯火前,聚精会神的百~万\小!说,听见店里伙计唤了几回,只觉聒噪得紧,有些没耐烦的挥挥手,头也没抬道了一个“坐”字,示意既然是客人,那就自己找个座位坐着,等他把书看完了。
在这种时候能到四宜斋里来的,都是那些写了几笔酸文的读书人,来卖文章的。
混到这个份上的读书人,不是穷措大是谁。这郭北县县城的穷措大,当真是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想要招呼都招呼不过来,所以能让其在店里有一席之座,王老夫子自以为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聂小倩是已经死过一次的鬼,虽然无法笑口常开,但遇事豁达,隔着帘子,看王老夫子在里面静如高山不动,头没抬的叫了个“坐”字,也没有什么被小瞧了的恼怒感,更没在心底暗骂这老夫子“穷措大骨相,田舍翁嘴脸”。
她只是闻言把竹篮子放到一边,找了一个座位坐下,静静的感受着那种令她感觉舒服的拂体之感。
如果不是她紧捏《太阴炼形法》法诀,几乎是察觉不到这种潜移默化的改造壮大凝炼,实在是太过微弱了。
到目前为止,她还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只是从李家鬼宅出来,往这边走,这拂体之感好像更加强烈了一丝丝。
却说四宜斋的伙计王洵,在里间请不动王老夫子,惭愧的出来。
聂小倩自觉上次的荆钗布裙,装穷的形象太过失策,所以这一次换了装束,云髻长梳,青丝遮额,一袭栀子花白的银泥罗裳襦裙,墨青有晕,织雨堆烟的窈然双眼,如一阕清婉宋词,玄韵淡泊,逸气虚袅。
在王洵的眼里,已经是太过光彩照人,让四宜斋整个亮堂起来了,以至于刺激得他连头都不敢抬,不敢多瞧聂小倩一眼,似乎瞧多一眼就要被亮瞎了一样。
正沉浸在想要弄清楚那对自身阴魂进行着潜移默化的改造壮大凝炼,却近乎虚无的粒子是什么的聂小倩自然是没有注意到这书铺子的伙计的蹑手蹑足,大气不敢出,唯恐惊动广寒仙子,姑射神人一般的谨慎姿态。
如此好半响,四宜斋都静得落针可闻,只听得风从外面刮进来的呼号之声。
直到两手捧书的王老夫子动了动,空出一只左手拿起茶碗喝了一口,因为太凉,头还是没抬的朝外面忙碌的的王洵叫了一声。
“茶。”
王洵才赶忙放下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捡回来的鸡毛掸子,走到隔间提出来一个热气蒸腾的茶壶,进去给王老夫子倒了一碗,出来,视线划过聂小倩那一方所在,恍然大悟的旋风一般冲到隔间,洗了又洗烫了又烫一个茶碗,端出来,给她倒上一碗。
整个过程因为太过紧张,连“多有怠慢”这样的客气话都忘了说上一句,就迅速避到了一边去。
又过了一会,里间再次响起动静,王老夫子终于看完了那几页书,抚着下巴的一小撮山羊胡子,煞有介事地踱着方步走了出来。
他在店这外间没看到王洵,脸上的皱纹深陷下去就要发作,觑见边上安坐不动的聂小倩,眉头皱了起来,心下不喜,但还是清了清喉咙,道了两个字:“请坐。”
聂小倩沉思时微微垂下的螓首抬起,听见王老夫子的作态,没有喜悦没有局促,而是站起来以尊老为名稍稍一福,然后随着王老夫子往里间走去。
于待客之道上,里间比外间更隆重一些。
王老夫子请聂小倩到里间就坐,接着到外面叫了王洵把茶水提进来,惜言如金一般再道了两个字:“请茶。”
待客之道行完,他就出了来。
王老夫子做得一斋之主,自然没有迂腐到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但他认为一个女子,整日到外面抛头露面,把那文章写来发卖,与男子言利争利,实在是有失体统。
何况词话唱本小说,不过是小道尔,登不得大雅之堂。
不过聂小倩写的那部《上错花轿嫁对郎》很好卖,刻印了上下两册,2两银子,卖了几百套,底下出租生意也做的好,刨去成本,利润高达好几百两,让他无法不用四宜斋最高规格的待客之道来招待聂小倩。
王老夫子在外间有些想不明白这个世道何时变化成这个样子,并为此出神的时候,王洵凑了上去,小声的在耳旁说道:“夫子,墨宝。”
原来四宜斋有个规矩,只要是在四宜斋卖文章卖得好的,照例都会请对方留下一副墨宝。一来是联络情谊,二来嘛,若是那卖文章的将来高中了,四宜斋得了个镇店之宝的同时,还得个识人的好名声。
他有些气恼的回头瞪了王洵一眼,因为他压根就没想过让聂小倩给四宜斋题字,哼,一个写了些微末小说的女子,留什么墨宝。
然而聂小倩写的小说卖得好,这是有目共睹的,王老夫子笃信无规矩不成方圆,不好自己就破了这个规矩,最后只能让王洵到里间言明此事,伺候了笔墨,请聂小倩题字。
王老夫子则是坐在柜台后面,拿了个本子,准备来个眼不见为干净。
只是他翻开还没来得及开看,王洵就端着东西走了出来。他斜瞟过去一眼,见王洵眉宇间隐隐有激动之色,不由更是气恼:“一盏茶功夫都不到,分明敷衍了事,真真不当人子。”
王洵不明白为什么夫子总对大小姐的闺阁密友聂家小姐这般作色,鼓起勇气反问道:“回老夫子的话,聂家小姐才思敏捷,有倚马之笔,一幅对联原也不用太长时间。”
所谓的倚马之笔,指的是文思敏捷,题目出来立即就能开写,写得极快极好。
对王洵说的倚马之笔这种形容,王老夫子当然是不信的,聂家那个什么小姐写的那个本子固然是风靡县城大小闺阁,但在他看来,不过是小县城的女人头发长见识短,没见过真正的好文章。
“拿过来。”
王老夫子颇是不豫的吩咐王洵把题字拿过来,准备看过之后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店里被一个女子迷得七荤八素,头脑已经极度不清醒的小伙计。
王洵心里颇是不忿,想要争辩,但在王老夫子手中权力的压力之下,只得小心翼翼的把手中的题字呈了上去,实际上他也有心让手里聂家小姐的墨宝震一震王老夫子。
王老夫子目光落在白纸黑字上,第一眼看的是字。
但见字字用墨清和爽朗,浓淡有如云烟,笔划毫芒转折圆转流丽,时敛时放,能含能拓,寓刚健于妍秀之中,韵态尔雅温文。
“好字,当真好字。”
王老夫子还没来得及看字意,只看了字形,并且只是一眼,就忍不住在心里赞道。因为这十里八乡的,怕也没有几个能写得出这么一笔好字来。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待得品味了字形,再读字意,王老夫子心下一震时,不由得就念了出来。
王洵的眼睛紧紧盯着王老夫子,听王老夫子嘴里无意识的重复念叨着这一幅对联,看他一张橘皮老脸涨红了起来,有些气浮如流水不安的模样。
并不知道王老夫子正在琢磨着这一幅对联,已经有些魔怔了,因为他越是琢磨,就越是觉得这幅对联中的每一个字都很俗,却每一个字都包含着至理。
琢磨到最后发现这两句话,却是把太史公所说的,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一等前车之鉴给所说了个通通透透,好不淋漓尽致。
若非胸中自有丘壑,气象万千,如何道得出这等石破天惊的大家之语?
然而,这都是一个之前他瞧不起的小女子所写。
想到这里,王老夫子涨红的脸皮发起热来,由红转青又转白:“这如何可能,这如何可能?”
“夫子,夫子?”王洵见着王老夫子这般摸样,生怕他一个不好犯了癔症倒下,赶紧搀扶住他,出声叫唤。
没想王老夫子突然清醒过来,一把就挣脱了他的搀扶,还连连吩咐:“快,快请聂家小姐上座,上客间座,上香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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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倚马可待大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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