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 - 分卷阅读3
小白牙,也和鹿副官是一模一样。
“再等一等……”程廷礼在心里想:“用不了几年……”
把小鹿的小手拉到唇边吻了一下,程廷礼随即把他抱到了自己大腿上。很亲热的搂着小鹿低下头,他笑着低声问道:“你是个好孩子,干爹要奖励你。说,你想要什么?要什么给什么。”
他那滚热的气息扑在小鹿脸上,让小鹿无端的有些不安。很认真的想了想,小鹿开口答道:“我想要个口琴。大哥那个口琴让他给弄坏了,有好几个音都吹不出来。”
程廷礼用拇指摩过他棱角分明的红嘴唇:“你个小东西,还会吹口琴?”
小鹿试探着挣扎了一下:“我……我参加了口琴班。”
这一下似有似无的微弱挣扎让程廷礼骤然恢复了理智。搂着小鹿的双臂立刻放松了,程廷礼下意识的抬眼往窗外望,仿佛看到鹿副官正在凛凛然的注视着自己。
然后他放小鹿落了地,也真切看清了小鹿还是个小孩子。他对小孩子没兴趣,只是这小孩子长得太像鹿副官,他看小鹿看久了,恍惚中竟会产生错觉。人一进入错觉之中,就身不由己了,说的做的也都不像话了。
大少爷歪在一张烟榻上,身后挤着个香喷喷的小姑娘。大少爷今年是十四岁,小姑娘也是十四岁,两人正好是很合适的一对。
躺在他面前的青年,是他近来认识的新朋友。新朋友已经十八九了,对他是异常的热情恭维;大少爷很冷静的享受着他的热情恭维,心里知道对方无非是想从自己手里多哄几个钱;哄不来钱,跟着吃两顿喝两顿也是好的。
大少爷长得快、个子大,上嘴唇已经生出了一层青毛。要说混,这几年他也不算白混,起码是学会交际了,一个人是好是坏,他略一接触,也能品察出个几分了。
十八九岁的青年扶着烟枪,给他烧烟的姑娘已有二十几岁,虽然不是很美,但举手投足都能带出香风。呼噜呼噜的吸了一阵,青年欠身喝了一口茶,随即长嘘一口气,心满意足的躺了回来:“云峰老弟――”他慢条斯理的叫着大少爷的表字:“今天老王他们请客,你真得去,哪怕你过去坐个片刻就走呢,也算是给老王面子了。”
大少爷背过手,抓了小姑娘的腕子往自己身前拽:“我见不得老王那个穷酸样儿。”
青年笑了:“老王请客,那席上肯定不能就老王一个呀!老王穷酸,你挑富态的看嘛!”
大少爷骂了一句,意思是说老王身边就没有富态的。可骂完之后,他还是被青年一阵风似的哄走了。
老王者,其实不过二十多岁,绝不算老。在一所很大的饭庄子里,老王要了一间很宽敞的雅间,然而正如大少爷所骂的那样,酒菜全都是穷酸一流,一样好的都没有。幸而出席之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吃好吃坏全不在乎。这里面顶数大少爷年纪最小,但是神情俨然的在席上一坐,他那派头可是不小。
席上的纨绔少爷们先是你一句我一句的胡乱玩笑,及至酒过三巡了,有人姗姗来迟,身边还领了个男孩子。席上众人见状,立刻哄笑起来;而大少爷见来者是熟面孔,不值得一哄;他身边领着的男孩子似乎不过是十二三岁的模样,也不稀奇,就莫名其妙,不知道这帮人闹的是哪一出。
及至那人和男孩子坐下了,众人也开始野调无腔的调笑上了,大少爷才恍然大悟。原来那男孩子是个小唱戏的,报章上所说的“童伶”,便指的是这一类孩子了。而席上这童伶穿着一身蓝布大褂,虽然脑袋梳得油光水滑,但据大少爷看,也未见得有什么姿色,只是伶俐得很,并且很会害羞,那一副羞答答的模样仿佛是特别招人爱,因为他那边一脸红,旁边的人就起哄。
这男孩子是从班子里偷溜出来的,没坐多久便独自告辞离去了。将他领来的人这回吃了几口菜,然后笑问众人:“怎么样?要不要加入我这个团体?我告诉你们,捧童伶的好处,那真是太多了。小孩儿他花不了你几个钱,可是比什么人都听话,包你有的玩儿!”
大少爷一听这话,合着这帮人捧童伶是为了省钱,心中登时就是一阵鄙夷,简直后悔和他们打交道,感觉真是掉了自己的身价;紧接着他又想那男孩子也是个贱货,才多大一点儿,就学会笼络男人卖屁股了。
然后,他忽然想起了小鹿。
连着多少天没见到小鹿了?大少爷心算片刻,末了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有一个多礼拜没回家了。一个礼拜前倒是回过一次家,但当时是夜里喝醉了,进门之后没往后头院里走,只在前头的空房里对付了一宿。
不过对着小鹿也真是没话说,小鹿越是上进,越衬托出了他的不上进。小鹿跟他讲学校里的事情,他当然是懒得听;可他对小鹿又能说什么呢?说说怎么赌怎么嫖?怎么拿钱耍人?
大少爷心里越想越乱,最后就决定今天一定要去看看小鹿。没话说就不说,他要给小鹿买点好吃好喝。他不在家,一定没人张罗着给小鹿买零嘴儿,小鹿自己又摸不到钱,一天三顿肯定是只能吃饭吃菜,想一想都可怜见的。
☆、第九章
席散之后,已经到了下午两点多钟。大少爷懒得回家,打算直接去学校接小鹿。又因他新近购入了一辆崭新的凯迪拉克汽车,所以几个朋友问清了他的去向之后,便要搭乘他的汽车,顺路也往那边去。
大少爷乐得炫耀新车,一口答应。那汽车一路开得又快又稳,出发不过片刻,便到达了学校正门所在的胡同口。此时正是放学时间,胡同口停满了洋车马车,全是富贵人家的包车,来接少爷回家的。大少爷下了车,很得意的靠着车门站,因为自己的新车也算一绝,就连何宝廷他爸爸,也没有这样好的汽车。
几个朋友坐顺风车坐到了地方,接下来的路,既然大少爷不肯再送,他们就只好凭着两只脚自己去走。临走之前,他们也停下来向胡同里望了望,因为听说这学校里的学生非富即贵,最次也得是个次长的儿子。
望了几眼之后,忽有一人向前伸了手,小声提醒道:“哎,快看,看见那孩子没?这小模样,真长绝了!”
大少爷下意识的抬了头,一眼看过去,心中也是一惊――前方胡同里走出了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学生,穿着学校里的灰色西装制服,上身衬衫洁白,打着乌黑的领结;下身穿着西式短裤和长筒袜,脚上的小皮鞋也是锃亮。微微低头看着脚下的路,他生得眉睫浓秀,一张面孔粉白粉红,让人联想起荷花瓣儿。走出胡同之后一抬头,小学生对着大少爷愣了一下,随即笑逐颜开,拎着书包就跑了过来:“大哥?!”
大少爷怔怔的点头答应了一声,心想小鹿变得这么漂亮了?怎么自己在家就没发现?
这时小鹿已经跑到了他的身前,仰起脸打了他一拳,小鹿又问:“你不回家啦?”
大少爷低着头,看着小鹿的直鼻梁和尖下巴,薄嘴唇有棱有角的,正是两片通红的菱唇。
小鹿见他不说话,便把书包往他怀里一塞,转而又去看汽车:“大哥,这就是你的新汽车吗?今天你用汽车带我回家吧,干爹说你这汽车可好了。”
大少爷捧着书包一转身,发现自己那几位狐朋狗友全都直了眼睛,垂涎三尺的盯着小鹿瞧。忽然想起了他们素日的所作所为,大少爷心中一别扭,当即告诉他们:“我带我弟弟回家了,你们走你们的去!”
众人都知道程家只有一位少爷,程世腾不该再有什么弟弟;可这洋学校里跑出来的孩子也必定有些娇贵之处,狐朋狗友们迟迟疑疑的微笑着,认定了大少爷是在撒谎,但是对于小鹿的身份,却也是猜不透。
大少爷不理会他们,径自带着小鹿上了汽车,然后也没回家,而是命令汽车夫开向了东安市场。
在东安市场附近,大少爷找了一家番菜馆子,要请小鹿吃一顿西餐。
小鹿握着刀叉,心中十分快乐,坐在座位上东张西望。大少爷眼睛看着他,嘴里批评他:“你怎么越来越丑了?还不长个儿,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比你高了至少半个头。看你那样儿,吃了不长,等于白吃。小赔钱货!”
小鹿满不在乎,昂首挺胸垂了眼帘,自得其乐的切牛排,切着切着发出惊呼:“呀!没熟,还有血呢!”
大少爷立刻嗤之以鼻:“没见识,西餐都这样,那叫七分熟。”
小鹿第一次吃西餐,实在是切不开牛排,所以索性放了刀子,转而用叉子扎了洋葱圈吃。大少爷把他的盘子拖到面前,亲自给他把牛排切成了小块,又问:“爸在家吗?”
小鹿答道:“干爹和你一样,也有好些日子没回家了。”
大少爷压低声音说道:“听说他在天津又安了一份儿家。在租界里,是小洋楼。”
小鹿对于程廷礼的小公馆毫无兴趣,单是津津有味的大嚼。而大少爷把切好的牛排往他面前一推,又问:“我这么长时间没回家,你想没想我?”
小鹿不假思索的点了头:“想。”
大少爷又问:“真想假想?”
小鹿用叉子往嘴里扎了一块牛肉:“真想。”
然后他鼓着腮帮子抬起了头,含含糊糊的又道:“晚上你回家吗?回家的话我吹口琴给你听。”
大少爷对于口琴也是毫无兴趣,只是诧异家里没了自己,小鹿居然也活得挺好,还学会了吹口琴。现在他们已经没了共同的语言,等再大一大,是不是就要分道扬镳、各走各路了?
这天晚上,大少爷果然回了家,小鹿也果然给他吹了口琴。
盛夏夜里,即便窗扇大开,屋子里也还是闷。在几盘蚊子香的掩护下,大少爷穿着短衫短裤,坐在正房门口的石头台阶上。小鹿更怕热,光着膀子只套了一条小裤衩。在大少爷脚边蹲成小小一团。夜是晴朗的夜,漆黑天幕上满是银星星,一弯新月斜斜的挂在天边,是清冷的白色。几只小蝙蝠掠过屋檐,无声无息的飞成无影无踪,院子角落的花盆里有蛐蛐叫,叫得中气十足,甚至盖过了小鹿的口琴声音。
小鹿气息不足,把口琴吹得颤巍巍,然而调子很准。沉重的睫毛随着曲调变化一颤一颤,他吹得很认真,光滑的小肩膀和细胳膊收紧了,细腻皮肤反射了银色的光。
一曲吹完,小鹿抬起头看大少爷:“好不好?还行吧?”
大少爷凝视着他:“一般。”
小鹿用手擦了擦口琴,倒是败不馁:“我再练练,这个曲子我还不熟呢。”
大少爷收回目光,看一只蚊子在蚊香烟雾里摇摇晃晃。这一刻,他忽然感觉自己特别喜欢小鹿,喜欢的不得了,可小鹿还是个小孩,哪有喜欢小孩的呢?
忽然间,他问小鹿:“你说,我以后不会像爸一样吧?”
小鹿又吹了一声口琴,然后问道:“什么像干爹一样?当大官?做将军?”
大少爷一摇头:“不是,我是说我以后会不会像爹一样,不喜欢女的,专门养小子玩儿?”
这话让小鹿听,小鹿就听不大懂了。而大少爷抬头看着他的眼睛,继续说道:“要是我长大之后真随了爸,那你就跟我好吧,咱俩当两口子,在一起总也不分开,过一辈子,行不行?”
小鹿想了想,因为这些年自己一直只有大少爷一个亲人,所以感觉对方这提议很不成问题。
“行呀!”他有些摸不清头脑:“咱俩不是一直在一起吗?再说是你不回家,又不是我不回家,不在一起也不怪我。”
大少爷听闻此言,忽然有些泄气:“你什么都不懂,别说话了,也别吹了。就因为听你吹口琴,我让蚊子咬了一脚背的大包!”
他说完这话就起了身,小鹿见他要回房,便颠颠的跟上了他:“那我给你挠挠!”
小鹿给大少爷挠脚丫子,挠着挠着就蜷在床尾睡着了。
大少爷枕着双臂往窗外望,他正在长大,而且不知道自己将会长成什么样子。小鹿像学校唱诗班的歌声,听不到也不想听,一旦听到了,却又迈不动步,因为那歌声洁净曼妙,像是连着天堂,人生在世,谁不想要个好呢?
可是一旦离了小鹿,他就又变了个新人。想到自己这两年的所作所为,他忽然感觉自己十分污秽,非跳到大江大湖里才能涤荡干净了。
坐起身把小鹿抱到自己身边,大少爷扯过一床毛巾被,盖住了两个人。重新端端正正的躺下来,他在这个夜里,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明天还要起个早,去看看娘。
一夜过后,天光大亮。小鹿照例是上学去了,大少爷睡了个懒觉。睡醒之后故态重萌,他也没有去向程太太问安,去账房硬要了一笔款子带在身上,他又跑出去了。
☆、第十章
十四岁这一年,小鹿以着很漂亮的成绩从高小毕了业,升到比利时中学去了。
比利时中学本来也是一所教会学校,但是宗教色彩并不算浓。进入学校的第一天,他便引了许多大学生来看新鲜。小鹿有点糊涂,不知道他们围观自己,是因为自己长得美还是长得丑,要说美,似乎不大可能,因为大少爷一直说他是越来越丑;要说丑,却也不该丑到要轰动全校的程度。幸而他在小学校里因为成绩优异,也是出惯风头的了,所以神情举止很是平静,是个冷淡骄傲的样子。
在新学校里,他也有几个老相识,为首一人便是余翰文。余翰文幼年时期是个小胖子,长到如今,早已瘦成了苗条条的少年,白脸配着一副金丝眼镜,看着十分斯文。新学校的桌椅是一套一套分开来摆放的,所以余翰文和小鹿中间隔了一条过道,没办法像在小学校里那样再当同桌。
在上课之前,小鹿照例是拿出墨水瓶和钢笔,又把教科书摆在面前,要在书皮上写下名字。可未等他拧开墨水瓶盖,余翰文忽然伸手打了他一下:“哎!”
小鹿扭头看他:“干嘛?”
余翰文笑眯眯的向他递出了一杆金灿灿的自来水笔:“给你的。吸饱一次墨水之后能用好几天,以后就不必再带着墨水瓶了。”
小鹿是个天天写字的人,所以一看新笔,眼睛立刻就是一亮。亮过之后,他却又摇了摇头:“谢谢你,你自己留着用吧。”他对着余翰文一晃手里的蘸水钢笔:“我……我用这个习惯了,换了笔反而写不好。”
余翰文欠身拿过小鹿的墨水瓶,然后拧开自来水笔,自行将它灌饱了墨水。用一张草纸把笔尖擦干净,他连笔带墨水瓶一起送回了小鹿面前:“我有好几支呢,一个人也用不过来,你收下吧!”
紧接着他换了话题:“今天是半天课,下午你到我家做功课好不好?我舅舅从欧洲给我邮了好多地理画报,你去挑挑,要是有喜欢的,我就借给你。”
小鹿迟疑着用手指一摸自来水笔的笔杆,要说要,是真想要,也知道余翰文对自己一向友好,既然给了,就必定是发自内心的真想给。可一旦要了,回家就得把它藏起来,不能让大少爷瞧见。
大少爷的人是长成大小伙子了,可心眼却是与日俱小。小鹿不知道他对别人是不是也这样,反正对自己,他可是看管得很紧。好像自己是程家的名誉代表一样,偶尔吃人家一口零食,他知道了就要骂自己嘴馋不要脸;自己跟同学出去看一场电影,他知道了,也要讥讽自己占人便宜,因为电影票子是同学买的。小鹿也想请客,可手里是真没钱――家里上下,从来没人想过要给他钱。他也没法去要,因为平日吃得很好,穿得也好,读的学校更别说,是北京城里数一数二的有名学校。他虽然自己没碰过钞票,可程家花在他身上的钱,他自己算着,真是不少了。
拿起自来水笔,小鹿拧开笔帽握住了,在课本上一笔一划的写下了“鹿子苹”三个字,又在下面标了自己的英文名。这笔的确是好,笔尖又细又韧,显得墨水颜色都好看了许多。侧过脸对着余翰文一笑,小鹿有点不好意思:“谢谢你。”
余翰文很大方的一摆手,表示别客气。
中午放学,小鹿打发走了家里的洋车夫,跟着上了余家的汽车。余宅是他喜欢去的地方,因为余翰文自己有个大书房,里面全是书,随便看;书房里还有个大留声机,配着十几张有声电影的唱片,也是随便听;更好的是余翰文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全都洋派活泼,会伴着留声机的音乐跳外国舞。而他们读书唱歌跳舞,家长和仆人们也都不干涉。
很快乐的在余家度过了半个下午,小鹿挑了两本厚画报,要带回家里去看,又眼巴巴的问余翰文:“大姐今天不回来吗?”
所谓“大姐”者,其实今年也刚满十六岁,生得明眸皓齿,穿着洋装披着卷发,说笑时的动作很大,是位标准的摩登小女郎。小鹿不知怎的,特别喜欢和大姐呆在一起,大姐无论说点什么话,他都很爱听。
余翰文答道:“她和三妹去外交大楼逛展览会去了,看完了还要和五表姐到北京饭店去看跳舞,非得天黑之后才能回来。”
小鹿听了这话,十分失望:“噢……”
“噢”完之后,他忽然发现余翰文盯着自己一眼不眨,便问:“你看什么?”
余翰文笑道:“我看你长得像个大洋娃娃,眼睛那么大,眼睫毛那么长。”
小鹿不以为然,低头要把画报往书包里塞:“我丑死了。”
余翰文忽然起了新主意:“你今天晚上能不能不回家?我让家里汽车送咱们去北京饭店找大姐,还能顺便看跳舞。看完跳舞吃宵夜,吃饱了你就到我屋里睡,明早儿咱们一起上学,怎么样?”
此言一出,小鹿立刻就活了心。一言不发的盘算了片刻,他借用了余宅的电话,联络上了家里的春兰。春兰已经嫁了人,但还管着大少爷院里的大小杂事。电话接通之后,小鹿第一句便问:“大哥回来了吗?”
春兰还像当姑娘时那么厉害,说话谁也不惯着:“大少爷?大少爷三天前刚走,没半个月他能回来吗?”
小鹿一想也是,当即松了一口气――只要大少爷不在家,那家里也就没人管他了。
这个下午和晚上,小鹿过得快乐极了。
他和余翰文成了一对淘气的野小子,手拉着手东跑西颠,北京饭店也真去了,不但找到了余家的大小姐和三小姐,还饱看了摩登男女们的翩翩舞蹈。余翰文要了一杯啤酒,和小鹿分而饮之,喝完之后都说不好喝,余大小姐在他们的脑袋上分别弹了一手指头:“小孩子不许喝酒。”
小鹿挨了一指,心里不但不恼,还美滋滋的。
及至午夜时分回了余宅,小鹿在浴室里洗了个澡。洗到一半的时候,余翰文闯了进来,给他送了一套丝绸睡衣。
小鹿满身都是香皂泡沫,光溜溜的坐在水里,告诉余翰文道:“我还没有穿过睡衣呢!”
余翰文很惊讶:“那你光着睡啊?”
小鹿见了余翰文的反应,忽然感觉自己是丢了人:“我……我穿裤衩的。”
余翰文把睡衣放到了浴缸旁的毛巾架子上,然后低头去看小鹿:“你可真白啊!”
小鹿撩水冲洗身上的泡沫,水热,蒸得皮肤白里透红。他的身架子还是单薄,细骨头上附着薄薄的肌肉和嫩嫩的皮肤,但下身也稀稀疏疏的生出了几根软毛,那几根毛遮不住什么,性器垂在腿间,发育是发育了,然而颜色依然洁净,是个尚且幼稚的模样。
小鹿第一次穿睡衣睡觉,然而始终是睡不着。最后他起身脱得只剩了裤衩,这回光着胳膊腿儿躺回被窝,他才舒服了。
余翰文一声不吭的面对面抱住了他,火热的巴掌全贴在了他的光脊梁上。小鹿和他好,不怕他抱。把一条腿砸到余翰文的身上,他很踏实的睡了一大觉。
一觉醒来,是个很晴朗的清晨。大小姐还在睡懒觉,三小姐也是读书的女学生,所以加入了小鹿与余翰文的行列,三个人围了一张小圆桌,吃余家西式的早餐。余老爷是个外交官,常年不在家里;余太太也是西洋化的知识女性,走到孩子的餐厅里谈笑了几句,她很是喜欢小鹿,想要细问小鹿的家世,余翰文知道小鹿的底细,立刻撒娇似的作出警告,拖着长声喊道:“妈――咪――”
余太太立刻就不问了,只让小鹿经常来玩。而等余太太走后,余翰文又有了新主意:等到下午放学了,他邀请小鹿和他一起去东安市场吃冰激凌,这个月的零花钱刚到手,他可以大请客。
小鹿咬着烤面包片,笑得眼睛都眯成了黑月牙。在余宅过了一夜之后,他感觉自己和余翰文是更亲密了,余翰文肯请他,他就肯去吃。
☆、第十一章
两男一女三个大孩子一起出门上了汽车,汽车夫先把三小姐送去女校,然后调转车头,又直奔了比利时中学。车门一开,小鹿抱着书包先跳了下来;余翰文比他笨,螃蟹似的横着往外挪。小鹿正要回头伸手拽他,然而右肩膀忽然一沉,是一只大手从天而降,拍上了他。
他吓了一跳,立刻原地做了个向后转,结果正和大少爷打了照面。
十八岁的大少爷,看上去已经一点孩子模样都没有了。
他长成了个大个子,比他父亲还高了半个头,生得剑眉星目,眉宇间几乎萦绕了一点潇洒的侠气,然而是个痞侠,侠义之中混着狡黠。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小鹿,他的手依然搭在对方肩膀上:“你昨晚儿上哪儿去了?”
小鹿咽了口唾沫,心里有点儿害怕:“我、我在余翰文家睡的。你……昨晚儿回家啦?”
大少爷脸上没有喜怒颜色,单是一句接一句的问话:“算准了我晚上不回家,所以你就睡到别人家里去了?”
小鹿后退一步,脸上都褪了血色:“我没有,我本来是去做功课的,可是后来……”
未等他把话说完,当着学校门口来来往往的学生们,大少爷骤然变脸,对他甩手就是一个嘴巴:“你他妈的还敢跟我嘴硬?我平时怎么教你的?谁许你私自浪到外面睡觉的?”
在这比利时中学里,学生和先生自不必说,连看大门的门房都是文明有礼的,小鹿见了大少爷这个谈吐,简直像被人兜头泼了粪似的,面颊也火辣辣的作痛。余翰文见状,登时就冲上来了:“你怎么打人?以大欺小吗?”
他话音一落,小鹿也做出了反击:“我乐意在谁家睡,我就在谁家睡,这是我的自由!”
大少爷听闻此言,反手又给他一个嘴巴:“你自由个屁,你爸活着的时候不过是我家的奴才,我家看你可怜才收养了你,你还真当自己也是个少爷了?你要不是有那么个奴才兔子爹,你现在给我家当勤务兵都不够格!小兔崽子,跟我回家!”
这个时候,余家的汽车夫认出了大少爷的身份,知道这是个军阀的儿子,自家惹不起,便慌忙跳下来护住了余翰文,拉拉扯扯的要把他往校门里推。而小鹿被大少爷这么连打带骂的羞辱了一顿,登时就红了眼圈。小孩子的脸皮往往比大人更薄,半大孩子的自尊心更是脆弱得很,尤其小鹿是个要强的,处处都要做第一,哪知刚到新学校第二天,当着全校学生的面,他那点短处就被大少爷劈头盖脸的扒了个精光。
大少爷这一年不知道是怎么了,一骂他就连他爸爸一起骂,骂的全是让人学不出口的肮脏话。小鹿听得多了,渐渐也察觉出自家父亲生前不是个体面正经的人,可大少爷小时候从来不说这些话,如今怎么旧事重提,又全翻起来了?
在家翻还不够,还要跑到学校门口当众翻。小鹿抱着书包,真感觉这世上没有自己的活路了。低下头不敢再看旁人,他转身撒腿要跑。可是没等跑出两三步,大少爷就追上去一把攥住他的细胳膊,强拖硬拽的把他抱起来塞进了汽车里。
汽车开动,风驰电掣,不出片刻的工夫,就停到了程宅门口。小鹿在汽车里怔了一路,如今到家下了汽车,他那滚烫的脸一见风,脑子里才随之回过了神。
下意识的跟着大少爷进了大门,他向内走了几步之后,忽然把书包往地上一摔,俯身一头撞向了大少爷。大少爷记得他可有好一阵子没和自己打过架了,没想到现在狗胆包天,竟然又动了手。
凭着他的个子与力气,满可以一脚把小鹿踹出老远,然而小鹿抱住了他的腰,让他的长腿不得施展。小鹿像头牛似的,要把大少爷顶个跟头,哪知大少爷背过手,一使劲就扯开了他的两条手臂。
小鹿被大少爷攥了手腕,无论如何挣脱不开。一身的力气使不出,这让他越发怒不可遏,面红耳赤的对着大少爷喊:“你十天半个月不回家都行,我才一天没回来!”
他呼哧呼哧的喘:“我到同学家睡觉怎么啦?我又没像你那样逛窑子!你堕落!你混账!再说我也不是你养的,是干爹养的,干爹都没嫌我,你凭什么骂完了我还骂我爸?你让我再也没脸上学了,程世腾,你是王八蛋!youbastard!”
声嘶力竭的骂完最后一句,他喘得越发激烈了,一双眼睛也瞪到了极致,皮肤像要渗血一般,从脖子一直红到了额头。干巴巴的咳嗽了一串,他弯下腰,仿佛溺水之人初浮水面,他鬼哭似的长吸了一口气。再一次抬起头,他的鼻涕眼泪全出来了,像个小孩子一样咧嘴大哭:“我没脸上学了……我跟你拼了……你老管我……你凭什么管我……”
话说到此,往后全是含糊不清的呜呜噜噜,任谁也听不清他控诉的是什么。大少爷依然攥着他的腕子,丝毫不肯放松:“管你?我管得着!知道什么叫家生子儿吗?你就是我家的家生子儿!你命都是我的!不许哭了,还哭?再哭我抽死你!”
小鹿怎么想,怎么感觉自己没有颜面再去学校。其实挨了两个嘴巴是能忍受的,一顿臭骂更是可以左耳进右耳出,唯独他的求学事业是大事。他入学的成绩是第一名,几乎全年级的学生都认识他,结果开学第二天,他就在校门口被人打了骂了,他的出身也被揭穿了。连余翰文都不知道他爸是个奴才――余翰文一直以为他爸是个英勇的军官,死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
十四岁的小鹿,发了疯一般的乱踢乱打乱嚎啕,感觉天都塌了。
大少爷和小鹿打了这么多年的仗,第一次见他如此激动,几乎有些害怕,怕他会哭着哭着晕厥过去。俯身拦腰抱起了小鹿,他服了软,决定先把对方抱回屋里再说。
可是未等他迈步,大门外忽然响起了牛叫一般的汽车喇叭声。他回头向外一瞧,只见一队汽车络绎开到门外,前后的车门踏板上全站着荷枪实弹的卫士。及至领头的汽车停了,卫士跳下来一开车门,却是程廷礼从车中钻了出来。
程廷礼常驻天津,时常是连着许久不回北京一趟,今天偶然回来了,却又回来的不是时候。大少爷停在原地,臂弯中还躺着小鹿;而小鹿闭着眼睛攥着拳头,已经哭得抽搐不止。
程廷礼看着小鹿,第一感觉是“又长大了”,随即才意识到眼前情形不对。背了双手一瞪眼,他开口问道:“怎么着?大清早就打上了?”
☆、第十二章
小鹿一见干爹回来了,当即就挣扎着下了地。抬起袖子一抹眼泪,他颤微微的抬手向后一指大少爷,同时抽得厉害,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费了偌大的劲,却只是发出了几声呜咽,乍一听简直有点像狗叫。
大少爷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厉声喝道:“你汪汪什么?我骂错你了?”
小鹿拼命一甩手,然后捡起书包跑到了程廷礼身边――程太太虽有如无,小鹿对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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